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光荣院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南坪镇街西村大杨庄13号
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伍拾陆万陆仟捌佰圆整(56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光荣院维修改造提升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工期:30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道兰、杨崇宽、靖广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书香门第,联系电话:180****0270。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7-****54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汴河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186****7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书香门第
联系方式:庞工 180****02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工
电 话:18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