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都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磨提级改造工程自备码头提升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31434H | 建设单位法人:杨明秋 |
徐骁泱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崇福市河(规划VI级)航道左岸****西侧汊港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水泥粉磨提级改造工程自备码头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23-G5523-内河货物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崇福市河(规划VI级)航道左岸****西侧汊港内 |
经度:120.41197 纬度: 30.5253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31 |
嘉环桐建〔2021〕00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31434H001P |
2022-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9.22 |
119.2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3143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31434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83MA2B87K6X8 | 竣工时间:2022-11-30 |
2022-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6-30 |
2023-08-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09-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在现有的自备码头基础上,新增岸线79米,新增300吨级泊位2个、增设两台10吨级吊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在现有的自备码头基础上,新增岸线79米,新增300吨级泊位2个、增设两台10吨级吊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工艺较简单,码头主要装卸熟料、石灰石、炉渣,经吊机卸船后进入密封受料斗,卸出后通过带式输送机运输至密闭式储料库内。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工艺较简单,码头主要装卸熟料、石灰石、炉渣,经吊机卸船后进入密封受料斗,卸出后通过带式输送机运输至密闭式储料库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不外排,后期清洁雨水排入工业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由**市城市****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采用密闭起重机并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在原料卸料等产生粉尘的工序设置了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码头区域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同时配备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必须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船舶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不外排,后期清洁雨水排入工业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终由**市城市****公司****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钱塘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采用密闭起重机并降低物料转运的落差,在原料卸料等产生粉尘的工序设置了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经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在码头区域设置洒水喷淋装置,同时配备移动式雾炮机喷雾抑尘。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综合利用率。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705 | 0.0833 | 0.795 | 0 | 0 | 0.788 | 0.083 | |
0.353 | 0.043 | 0.398 | 0 | 0 | 0.396 | 0.043 | |
0.035 | 0.004 | 0.04 | 0 | 0 | 0.039 | 0.00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5.33 | 0 | 55.33 | 0 | 0 | 55.33 | 0 | / |
505.68 | 0 | 505.68 | 0 | 0 | 505.68 | 0 | / |
69.104 | 1.007 | 70.184 | 0 | 0 | 70.111 | 1.00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已落实 | pH值、COD、BOD5、氨氮、SS、总磷、总氮、石油类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DA100、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DA101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 已落实 | 颗粒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码头选购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并安装消声、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进出港船舶管理和调度,船舶在作业及进出港时禁止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落实 | 声压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污泥收集后委托外运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码头配备了围油设备(充气式围油栏、浮筒、锚、锚绳等附属设备)、消防设备(消油剂及喷洒装置)、收油设备(吸油毡、吸油机)。 | 已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洒水抑尘;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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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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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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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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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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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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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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