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条例》、《****办公厅****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规定,****运输局****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拟采用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东格高速PPP项目运营期(2021—2023年)绩效开展评价咨询。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格高速PPP项目运营期(2021—2023年)绩效评价咨询。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三、所属目录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该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咨询服务”,三级目录为“咨询服务”,目录代码为B0801。
四、预算资金
人民币30万元。
五、资金来源
从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东格、寻沾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专项经费”—“东格绩效评价咨询服务专项经费”明细项目中列支。
六、工作内容
(一)优化项目合同绩效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方案。
(二)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021-2023年度),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根据绩效****政府补贴。
(四)服务期内为业主单位提供各类PPP相关工作咨询服务。
七、承接标准
(一)承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或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二)承接单位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对PPP政策充分掌握,对PPP项目运行及绩效评价、咨询具有成熟经验)。
(三)承接单位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如承接单位2023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则提供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附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
(四)承接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资金缴纳证明,证明****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五)承接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谈判资格。
(六)承接单位法人及有关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行贿犯罪等情形。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八、目标要求
优化项目合同绩效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方案,开展东格高速项目运营期(2021—2023年)绩效评价,形成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程规范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通过相关单位的审核。
九、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出具绩效评价报告(若遇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按新政策调整报告,不承担而额外费用),根据绩效****政府补贴;第二阶段:为业主单位提供各类PPP相关工作为期1年的咨询服务。
十、购买方式
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购买服务。
十一、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以上购买计划拟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疑问,可向****公路处咨询,联系电话:0871-****9039。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