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902-2024-00116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总预算金额:¥50,000.00
本次成交金额:¥16,000.00
采购单位:****
联系人:刘胜清
联系电话:071****6880
采购人地址:**市**路81号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市环川路以西107****工业园8号仓库幢
成交日期:2024年09月26日
执行方式:直接选定
成交标的:
采购品目: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需求: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保养
服务响应说明:1、承诺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2、承诺为送修的采购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配备有明显标志的抢修车,**市区应能在30分钟内派人赶到救援现场。 3、承诺为送修的采购人定期保养的车辆办理优惠索赔,定期免费检测调整制动、灯光、空调等系统。 4、承诺单独建立公务用车维修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单独核算维修费用,并认真、及时、准确地编报公务用车维修情况统计表。 5、承****政府采****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及时进行车辆维修信息录入工作,单独核算维修费用,且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 6、承诺如成交后不将维修业务转包至非成交供应商,不替非成交供应商代开具框架协议维修车辆范围的车辆维修发票。 7、承诺将服务承诺对外公示,接受送修的采购人监督并让送修的采购人放心,提供省、市有关汽车保养故障诊断修理工时定额标准,便于送修的采购人对价格的直接查询、核对。另也要将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与结算有关的制度告知送修人。 8、****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及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 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9、承诺如采购人需到成交供应商处维修,应在本次采购承诺和报价(最高限价)范围内提供服务。 10、承诺如在合同期内变更经营场所,应于变更****采购中心,****中心确认变更后的经营场所不低于采购时的条件,方可继续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