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盐资规挂 [202 4 ]0 19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拍卖 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建设项 目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 地 率 | |||||||||
盐资规挂 [202 4 ]0 19 号 | 北二环以南,平津大街以东,**路以北,新发地二期以西。 | 61620.8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0 | ≤2 5 % | ≥3 5 % | 70年 | 7000 万元 | 3年 | 详见盐资规挂 [202 4 ]0 19 号 国有建设用地 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①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公****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②在“信用**”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竞买;③企业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借款、金融机构贷款、不得使用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竞买人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承诺 )。
三、本次拍卖出让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10 月 15 日,****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 4 年 9 月 26 日至 202 4 年 10 月 15 日****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 202 4 年 10 月 15 日 1 7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 4 年 10 月 15 日 17时 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202 4 年 10 月 16 日 上午 9时30分 ,****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后在******公司。
(二)本次拍卖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 三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四 ****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户 名:****交易中心
子 账 号: 506********025********00431
00 联系电话: 13 ****69801 0317-6092 189
联系人: 杨成涛 尚娜娜
****规划局
202 4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