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一、取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4(1)中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注②”内容;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4(1)中其他主要人员修改内容为:
1、房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全部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在此基础上,任意一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2、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一级(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加1分,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4(2)中质量、安全、进度、环保、造价控制措施评分标准修改为:
1、质量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3-2.2分,较好得2.19-1.3分,一般得1.29-0.01分,无不得分。
2、安全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3-2.2分,较好得2.19-1.3分,一般得1.29-0.01分,无不得分。
3、进度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3-2.2分,较好得2.19-1.3分,一般得1.29-0.01分,无不得分。
4、环保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3-2.2分,较好得2.19-1.3分,一般得1.29-0.01分,无不得分。
5、造价措施是否明确可行,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具有针对性等酌情评分,优秀得3-2.2分,较好得2.19-1.3分,一般得1.29-0.01分,无不得分。
四、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2.2.4(4)企业信誉评分标准内容修改为:监理企业诚信分100分得5分,95-99分得4分,90-94分得3分,90分(不含)以下得1分。信用分以“****建设厅——**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为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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