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征收办****人民政府网站及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发布了《********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块)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的通知》。截至报名结束,共有8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
****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块)(以下简称本项目)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确保评估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就本项目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定评估机构的方式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事务中心****事务中心)将组织本项目被征收人在审核通过的8家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投票方式选定1家承担本项目的评估工作,协商投票不成的,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
二、宣传及协商投票的有关事项
(一)协商投票时间及地点
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在******委员会1层114会议室开展协商投票工作。
(二)协商投票资格
征收范围内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文件的被征收人(非住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受托人)具备协商投票资格,其他人员不具备协商投票资格。
(三)协商投票单填写说明
每个投票人领取1张协商投票单,在协商投票单中选择1家评估机构,多选、不选视为该协商投票单无效。
(四)协商投票所需材料
协商投票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估机构及候选评估机构的确定
经协商投票,由得票数超过有效选票半数以上的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的评估工作。协商投票不成的,由获得有效选票的评估机构作为摇号候选机构,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定。
四、其他
协商投****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协商投票结果****人民政府网站及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水库防灾减灾及蓄水能力提升工程安置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块 )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候选名单
(联系人:武国卫;联系电话:010-****3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