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相关信息,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目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位置:**市****社区地段
项目概况:****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4000m3/d,采用“物化处理+水解酸化+A/O 生化处理+磁混凝+过滤+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配套园区管网工程,铺设污水管网 DN200~DN500总长为4.027km。
项目建成后纳****工业园园区,****园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下载地址: https://pan.**.com/s/1Nfn14s9KOPaTo6nqBLGdhQ(提取码: kn68)
纸质报告查阅地址:广**南街街****商场****商铺3之317室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方式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https://pan.**.com/s/1Nfn14s9KOPaTo6nqBLGdhQ(提取码: kn68)。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意见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广**南街街****商场****商铺3之317室
联系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58-****033
电子邮箱:****@qq.com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市环晟****公司
联系人:萧工 联系电话:137****8603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社区******社**北壹号12层1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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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