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道路交通及路网升级综合整治项目(四期)设计 | ||
**市**镇道路交通及路网升级综合整治项目(四期)设计 | ||
2024-09-26 14:52:07 |
(1)工程名称:**市**镇道路交通及路网升级综合整治项目(四期)设计
(2)建设地点:**市**镇
(3)招标人:****
(4)招标代理机构:****
(5)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市**镇北部红海片区。拟建设长堤西路和规划五路。其中长堤西路全长约 480m,呈西北-东南走向,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30km/h,红线宽度 25m,面积 约12100 平方米;规划五路全长约 373m,呈南北走向,北起红海路,南与长堤西路相连,采用城市次干路技术标准,双向 6车道,设计速度 40km/h,规划道路红线宽度 30m,面积约11190 平方米。项目总面积约 2329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对既有铁**墩台的防护)、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本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投资约为6469.86万元,其中**费约为5200.28万元(其中长堤西路估算投资约为3318万元,**费约为2445万元。规划五路估算投资约为3151.86万元,**费为2755.28 万元。)(本项目须限额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的**工程费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工程费。)
(以上费用仅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审批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9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
工程设计:接到招标人的设计任务通知后3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并在4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不包含招标人进行设计成果的审核时间)。
(7)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工程建设项目估算投资约为6469.86万元,其中**费约为5200.28万元。(其中长堤西路估算投资约为3318万元,**费约为2445万元。规划五路估算投资约为3151.86万元,**费为2755.28 万元)(以上费用仅为初步估算,最终以审批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
(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市**镇道路交通及路网升级综合整治项目(四期)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长堤西路和规划五路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任务,编制相关概算造价文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取得本项目所有子项初步设计批复、预算批复,协助招标人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道路工程(含对既有铁**墩台的防护)、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2024年09月25日15时00分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09月25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3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3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3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有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3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开启投标文件,进行唱标,经审核,有效投标单位共3家。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成功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09时30分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10)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招标人)
****(招标代理)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各附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 |
2 | ******总院****公司 |
3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勘察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②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 10 分 |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勘察设计、勘察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5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 | 5分 | 根据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2 分; 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1分。 2019年01月01日起,项目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1项设计类似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2 分;本小项最高加 2 分。 注:设计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无法体现人员名字时,可出具业主证明。 | |||
专业负责人 | 14分 | 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道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2)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交通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 1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5)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结构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6)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7)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1 分,本小项最高得 2 分。 注:拟派从事本项目服务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企业近半年连续不少于三个月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可以是招标项目公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公司或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① 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②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E1宜取0.2,E2宜取0.1;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投标人承接过的市政**类设计项目业绩中 2019 年 1 月至今获得奖项的: ①获得过部级建设行政****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 ②获得过省级(或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0.5 分;本小项最高得 6 分; 注:①颁****政府、建****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设计 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9 分; 2、投标人自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今承接过总投资≥9000 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每项得 2 分,本项最高10分。 3、投标人自2019年01月01日起承接过设计涉铁工程项目合同金额》180万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的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业绩计算时间以经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或审图机构)的出具“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意见上的签发日期为准)。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评审要求时,可出具业主证明。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分 | 履约情况 | /分 | / |
①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3.6.2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总院****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99 | 48 | 通过 | 9.33 | 83.32 | 3 | |
2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7.67 | 47 | 通过 | 9.7 | 84.37 | 2 | |
3 | **** | 通过 | 通过 | 31.1 | 55 | 通过 | 9.97 | 96.07 | 1 |
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总院****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总院****公司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