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县古树名木公园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人:****
3、项目名称:**县古树名木公园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9898.84元
6、最高限价:389898.84元(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
7、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县茅坪场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游步道345平方米,利用现有本地石材干铺道路,干砌石树围。以景观小品、景石、花卉等对入口处景观提升,利用天然置石设置公园园名1处。改建简易废旧房屋为公厕,设置标识及前亭廊架等。配备石桌、石凳、仿木垃圾箱等硬质景观,在公众开放区域设置景墙镶嵌宣传牌、仿树藤古树简介标识牌,设置古树宣教点1处。对古树群内57 株古树进行复壮。(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磋****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6.2、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6.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6.4.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6.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①如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中有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关 人员退休证且从业年龄需符合相关规定。②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③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需提供2024年6月-2024年8月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④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 ⑤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⑥**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7、磋商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磋商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 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磋商现场公布,磋商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3、方式:有意愿的供应商可到****(**县鸣凤镇**路10号老财政局4楼)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报名、领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8点3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时间)
3、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现场递交至****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0月11日9点00分(**时间)
2、地点:****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逾期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磋商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西门路3号
联系方式:150****1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鸣凤镇**路10****财政局四楼)
联系方式:0717-****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运斐
电话:071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