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1 | ****0602MAC6ANBU7J | **** | 总价 | 人民币770227.11元 |
幺铺镇颜旗村环境综合整治饮水提升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邀请招标的幺铺镇颜旗村环境综合整治饮水提升项目(施工)已于2024年09月18日15时00分在****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770227.11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李杰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14********02571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773649.79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邵鹤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黑223********1285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777679.36元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质量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王婷
项目负责人资质: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252********15321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至2024年09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26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