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内容
1.项目编号:****
2.招租方式:公开招租,评标办法为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3.招租内容:
项目名称 | 面积(㎡) | 招租内容 | 招租经营年限 | 装修投入金额(含设施设备)(元) | 租金起租价(元/月) |
**蓉江新区潭口****农贸市场公开招租 | 建筑面积约7269.895㎡(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 ****农贸市场,****超市、百货,第三层用于餐饮、茶饮,适当配套休闲功能。 | 15 | 不低于****0000 | 59330 |
备注:月租金基础底价为59330元/月,月租金每两年递增5%(含免租期),租金按季度支付,其中经营期第1年至第7年为市场培育期(免租)。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竞得人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向招租人支付租金。如竞得人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个月,将扣除一个月的经营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扣完为止。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租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竞租人(含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租活动。(查询时点为竞租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开标时上网查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自然人竞租。
(三)报名以及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
1.竞租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10月28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竞租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从竞租人同名账号转入到**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web/),登入系统后自动生成的账户中,并必须在2024年10月28日17:00 前到达指定账户(请备注项目名称)。
3.履约保证金: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后,进场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以六个月租金(按竞得价格第15年月租金)收取,****银行转账、****银行、****银行、****银行、中国建设银)(详见附件一)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招租人收取,若竞得人在合同期内未按合同要求履行各项承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租赁期满且无违规违约行为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到期前提供****银行保函,未及时提供的,每逾期一个月,将扣除一个月的经营期(优先扣除免租期),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扣完为止。
4.竞租人如需要在招租机构指导下办理报名,可与招租机构联系。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四)竞租截止时间和竞租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7:00止;
3.招租会时间:2024年10月29日9:30开始;
4.招租会地点:****(长征大道9号,具****行政审批局大楼五楼电子屏公布为准)。
(五)招租人不组织统一勘察场地,竞租人自行前往勘察场地。
(六)联系方式
1.招租人:****
地址:**省**市蓉江新区创业路6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先生 0797-****386
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盘先生、刘先生 0797-****937
3、招租机构:**市****公司
地址:**省**市**省**市经开区赣通大道恒科产业园15栋2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女士 0797-****968/159****3575
电子函件:****@163.com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400-****-0000(服务热线)、赖先生181****0533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竞租人如有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或竞得之后不履约等情况,导致**蓉江新区潭口****农贸市场投入正常运转受到影响的,招租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竞租人下载招租文件参加竞租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竞租文件的时间,招租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租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竞租人充分理解本招租文件。
3.**蓉江新区潭口****农贸市场位于潭口大道西侧、****侧。****农贸市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7269.895平方米(以最终测绘面积为准,租金不作调整),****农贸市场,****超市、百货,第三层用于餐饮、茶饮,适当配套休闲功能。停车场由竞得人管理,停车收费权归****所有。
4.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有意竞租者请亲自实地查看具体位置以及相关环境。未看标的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招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八)详情请登陆下列网站并参见《招租资料》
**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政府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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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