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的委托,****办事处食堂电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1 | ****办事处食堂电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 29万元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市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转账至支付宝:159****7667(黄益东),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提示:
(1)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购买,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算质疑时效期间。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邮箱(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资料接收邮箱:****@163.com。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转账形式交至****,开户银行:**银行新狮支行,银行账号:018********00684。(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7日 9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中心开标室(环城南路757****中心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0月17日 9时 30 分在********中心开标室(环城南路757****中心一楼)。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柳女士 联系方式:137****7235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151****5424
地 址:**市**区环城南路757号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龚旭君 联系电话:130****8703
质疑联系人:郑元革 联系电话:0579-****8022
地 址:**市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