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栾城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9月申请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按照《****医疗机构****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冀医保规〔2023〕8号)及《****保障局转发关于修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纳入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石医保字〔2023〕28)要求,2024年9月**好药****公司申请医**点,****中心资料审核、现场考察、集中评估,该药店基本符合定点医药机构新增要求,拟纳入医**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3日共七天,请广大参保人员、医药机构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服务中心反映。
受理电话:0311-****5210(工作日)
0311-****7518(非工作日)
受理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10月3日
8:30-12:00 14:30-17:30
序号 | 拟新增医药机构名称 | 拟新增服务项目 |
1 | **好药****公司 | 医保个人账户 |
****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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