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 比选项目内容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服务内容 | 采购预算 (万元) | 中选人 数量(名) |
1 | 分包一 | 肉类、禽肉(蛋)类、水产类、冻品类 | 94 | 1 |
2 | 分包二 | 干副调料(含干货)类、粮油类 | 22 | 1 |
3 | 分包三 | 蔬菜类 | 30 | 1 |
备注:1.以上采购内容的具体需求,见本比选文件第二篇相关内容。 2.为保证项目的质量,各投标人可以就三个分包进行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
代收代管资金,采购预算暂估约146万元。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竞选、开选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竞选的比选申请人,请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更正、澄清等开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9月26 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发售期: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8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四)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五)比选文件的购买方式: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qq.com的邮箱。开标时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缴纳比选文件购买费用。
2.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了的比选申请人,其竞选文件才被接收。
(六)比选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10栋2层)
(七)竞选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4年9月30日**时间10时30分;
(八)竞选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时间11时00分;
(九)开选时间:2024年9月30日**时间11时00分;
(十)开选地点:同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竞选保证金无
六、竞选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市公共**交易网》(www.****.com)上发布,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比选申请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比选申请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比选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选,否则按无效竞选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竞选处理。
(八)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比选申请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
联系人:经老师
电 话:177****9817
地 址:**市**区捍卫路47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坡区火炬大道99号4栋7-8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189****6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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