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横山县高兴庄煤矿(60万t/a)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131754U | 建设单位法人:刘彦斌 |
****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波罗镇高兴庄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60万t/a)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28-煤炭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波罗镇高兴庄村 |
经度:109.****54233 纬度: 38.****591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12-25 |
榆政环发〔2009〕3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556.4 |
1366 | 运营单位名称:**南****公司 |
****0823MA70G04G3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6********131754U | 验收监测单位:**中蓝诺****公司 |
****0824MA70DY1F29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7I0eY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煤炭开采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煤炭开采项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开采规模为6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规模为60万吨/年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井下作业面利用综采采煤设备(无线电牵引采煤机),采用长壁综采采煤法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来煤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实行一条龙运输(转载至顺槽皮带→大巷皮带→井筒皮带→地面)。原煤经提升后通过破碎筛分后进入储存设施后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井下作业面利用综采采煤设备(无线电牵引采煤机),采用长壁综采采煤法开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工作面来煤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实行一条龙运输(工作面储煤后经破碎,转载至顺槽皮带→大巷皮带→井筒皮带→地面)。原煤经提升后通过转载车间通过输煤栈桥直接进入洗煤场储存设施储存后外售。 |
实际未设置破碎筛分工序,采煤工艺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1****处理站处理后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及地面洒水抑尘;无法回用部分送至**县源鑫煤综合****公司综合利用;(2)生****处理站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 2、废气治理措施: (1)锅炉烟气:锅炉设GCTS-4型和GCTS-6型湿式脱硫除尘器; (2)煤棚扬尘:封闭煤仓及洒水装置等; (3)筛分废气: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4)输煤栈桥粉尘: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各转载点、落煤口设置喷淋水设施; (5)无组织粉尘:洒水抑尘。 3、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矸石、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处理厂统一处置,同时设矸石中转场。 4、噪声治理设施:隔声、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 5、生态治理措施: (1)绿化:工业场地绿化面积为2.868hm2,绿化率30% (2)地表岩移:矿井在生产期间应尽快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站; (3)留设煤柱:井田边界留设20m宽煤柱,盘区边界两侧各留设10m宽煤柱,大巷及盘区巷道两侧均留设50m宽的煤柱。工业场地、高压线留设20m煤柱。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留设村庄、长庆公司集气支线、文物保护煤柱,并及时进行沉陷区土地复垦。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治理措施 (1)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及地面洒水抑尘及消防用水、无法回用部分外送综合利用(近期分送**县江****公司、**县宏****公司,****集团****公司综合利用,不外排);处理工艺为初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介质过滤(除铁除锰+活性炭)+超滤; (2****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d,处理工艺为A2O生物接触氧化+二级沉淀+过滤+消毒;工业场地废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冲厕用水 2、废气治理措施 (1)煤棚扬尘:封闭煤仓及洒水装置等; (2)输煤栈桥粉尘: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各转载点、落煤口设置喷淋水设施。 (3)无组织粉尘:洒水抑尘。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建勋卓越****公司处置。 4、生态治理措施 (1)绿化:工业场地绿化面积为1.434hm2,绿化率15%; (2)地表岩移:建立地面塌陷移动观测站; (3)留设煤柱:井田一侧留设20m境界煤柱;1000kV庄横Ⅰ线高压线塔保护煤柱为106m,110kV鱼横线高压线塔保护煤柱为80m;天然气输气管路两侧煤柱宽度均为100m;采空区保护煤柱,防水煤柱为30m;大巷一侧保护煤柱宽度为33.4m,大巷两侧均留设40m宽的煤柱。 |
****电厂热蒸气D219管道输送至换热站,采用4组换热机组进行供暖及生活用;备用供热设施采用超低热空气能,不涉及锅炉废气;实际未设置筛分系统,不涉及筛分废气和筛分矸石。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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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及“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要求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50m3/d,处理工艺为A2O生物接触氧化+二级沉淀+过滤+消毒,****处理站处理后**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及冲厕用水,不外排。 | 验收调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消防”中相应的标准限值要求及“冲厕、车辆冲洗”标准要求。 | |
2 | 矿井水处理设施 |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要求 | ****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m3/h,处理工艺为初沉调节+混凝沉淀过滤+介质过滤(除铁除锰+活性炭)+超滤;矿井水经处理后部分用于井下及地面洒水抑尘及消防用水、无法回用部分外送综合利用(近期分送**县江****公司、**县宏****公司,****集团****公司综合利用),不外排。 | 验收期间,项目****处理站处理后各项指标均能够满足《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治理设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封闭煤仓及洒水装置等;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各转载点、落煤口设置喷淋水设施。 | 验收监测期间,煤矿工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厂房隔声的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工业场地厂界昼、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高兴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定期对地下水水质、水位进行监测 | 已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地下水水质、水位进行监测,本次验收调查的1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I类标准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矸石、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处理厂统一处置,同时设矸石中转场。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建勋卓越****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绿化:工业场地绿化面积为2.868hm2,绿化率30% (2)地表岩移:矿井在生产期间应尽快设置地表移动变形观测站; (3)留设煤柱:井田边界留设20m宽煤柱,盘区边界两侧各留设10m宽煤柱,大巷及盘区巷道两侧均留设50m宽的煤柱。工业场地、高压线留设20m煤柱。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留设村庄、长庆公司集气支线、文物保护煤柱,并及时进行沉陷区土地复垦。 | (1)绿化:工业场地绿化面积为1.434hm2,绿化率15%; (2)地表岩移:建立地面塌陷移动观测站; (3)留设煤柱:井田一侧留设20m境界煤柱;1000kV庄横Ⅰ线高压线塔保护煤柱为106m,110kV鱼横线高压线塔保护煤柱为80m;天然气输气管路两侧煤柱宽度均为100m;采空区保护煤柱,防水煤柱为30m;大巷一侧保护煤柱宽度为33.4m,大巷两侧均留设40m宽的煤柱。 |
表7 风险设施
1 | / |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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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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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制有完整的**生产期和服务期满时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计划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制定有完整的**生产期和服务期满时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计划,已编制《****(60万t/a)建设工程生态环境治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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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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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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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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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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