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松江区中山街道水美社区创建梅家浜清澈度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函
关于松****社区创建梅家浜清澈度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函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公开主体:区水务局 002024
发文字号:沪松水〔2024〕191号
成文日期:2024-09-26
发布日期:2024-09-26
关于松****社区创建梅家浜
清澈度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含初步设计)批复意见的函
****政府****办事处:
《关于上报的请示》(松府中办〔2024〕14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根据市级****社区创建的工作要求,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松****社区创建梅家浜清澈度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设计规模和设计方案。工程地点位于梅家浜,主要内容有:种植沉水植物、投放底栖动物等。在下阶段工作中,请根据行业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三、项目总投资482.0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5万元,其他费用64.09万元,预备费22.95万元。资金从市区补长效管理资金中列支。
四、依法依规实施招投标制度。
五、项目法人:****。
六、请你单位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涉及工程范围内土地事宜的,****规资局《本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办理相关土地手续或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林地的,请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办理手续。
七、请你单位参照《**区区级城市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沪松建管规字〔2020〕3号)、《**区小微工程管理导则》(沪松建管〔2023〕156号)、《关于加强**区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松水〔2022〕174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国家和本市、区相关文件的规定,抓紧项目建设,并牵头落实好项目建成后的长效管理养护工作。
特此函复。
****水务局
****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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