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6年第一批电力研发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框架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第一批电力研发产品委托生产及配套服务框架采购招标,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根据市场需要,招标方现对有载分接开关动作特性离线试验装置、智能管控型配电终端后备电源等设备的零部件采购及代工进行招标,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开展原材料、零部件备料,并按照招标方规划、设计、技术要求进行代工和售后服务。
2.2招标范围:****2024年第一批电力研发产品原材料、零部件采购及代工框架招标,采购有载分接开关动作特性离线试验装置、智能管控型配电终端后备电源等系列产品的原材料、零部件及代工,中标方按招标方要求开展原材料、零部件备料,并按照招标方规划、设计、技术要求进行代工、配合进行第三方检测,形成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标包产品,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的配送至指定位置,提供标包产品后续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等配套服务,并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进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本项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项目允许上浮比例为50%((取值范围0%-50%,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下浮比例为20%(取值范围0%-20%,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需求预测量上限为需求预测量×(1+上浮比例),需求预测量下限为需求预测量×(1-上浮比例)。
协议期内,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上限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除有特殊采购需求情形外,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供应商合同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剩余份额=需求预测量-实际采购量,下同)按中标相对比例优先采用其他供应商足额部分(需求预测量上限)进行弥补,仍然有缺额的则重新采购。如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被取消中标 (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协议期届满时,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需求预测量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需求预测量下限的,框架协议有效期限**一年,在**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自被取消中标资格之日起框架协议自动终止。)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最大中标数量 | 划分包数 |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比例(%) | 标包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是否特殊包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1 | 有载分接开关动作特性离线试验装置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 | 1 | 1 | 1 | 有载分接开关动作特性离线试验装置 | 100 | 774 | 详见报价表 | 否 | / | / |
2 | 智能管控型配电终端后备电源代工生产及配套服务 | 1 | 1 | 1 | 智能管控型配电终端后备电源 | 100 | 1961.4 | 详见报价表 | 否 | / | / |
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品类/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三)其它关键要素: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报价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
2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9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8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6日18时00分00秒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5时00分00秒
6.2开标地点:**省**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到期自动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异议及投诉
10.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市**区**路188****宾馆2****服务大厅
异议递交方式:通过传真或当面递交(传真:020-****2354)
异议递交电话:****100100转2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集团****公司****管理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20-****3617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csg.cn
10.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路178号****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100100转2
12.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3.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宋义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盖章位置】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