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招标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狮山镇畅信路44****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配套仓储--1号仓,作为****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配套仓库,由****投资建设,占地面积约24.6亩,建设仓库面积约4.88万平方米,配套****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项目使用。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合格为止。具体要求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4000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2000元,水土保持监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2000元。招标内容:包括完成项目前期所需的水土保持编制方案报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水土保持监测、协助办理水土保持验收及相关工作。
(1)投标人按国家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为招标人编制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组织专家评审会议,并按评审要求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直到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批文。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所确定的监测频次对本项目进行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投标人必须配合协助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事项,不得延误备案及项目竣工验收。
(3)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相应条款。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 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咨询服务。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咨询服务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建设信息网(网址:www.****.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截图)。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5.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5 根据《****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投标人须为广****超市登记单位(入驻服务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或水土保持监测),需提供投标人在广****超市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截图)。广****超市网址为:https://ygp.****.cn/zjfwcs/gd-zjcs-pub/home。
5.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现场递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市**区桂城街道**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单元)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2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电话:0757-****9619 联系人:谢小姐
5.3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6日。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和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号联达大厦23楼会议室。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com/xitou/a/web/index)网站及****(http://www.****.cn/)发布。除上述发布媒介之外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提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9.3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向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实名投诉,投诉监督联系方式:0757-****9802;投诉邮箱:****@sina.com;联系人:李先生;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9.4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7-****93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西路13号承业大厦第八层809
联 系 人:肖小姐
电 话:0757-****9619
电子邮件:****@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