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卢龙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4MA0FD5670T | 建设单位法人:程五良 |
程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县**镇田庄子村东北约400米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关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9-生物质能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7-D4417-生物质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县**镇田庄子村东 |
经度:118.853364 纬度: 39.864817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1 |
秦审批环准许〔2022〕01-0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664.4 |
8192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4MA0FD5670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宸****公司 |
911********7153473 | 验收监测单位:**清宸****公司 |
911********7153473 | 竣工时间:2023-05-2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门口张贴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生活垃圾400t/d,年处理13.33万吨(生活垃圾);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垃圾400t/d,年处理13.33万吨(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固废) |
日处理垃圾400t/d,年处理13.33万吨(生活垃圾+污泥+一般固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运输车从物流口进入厂区,经过地磅秤称重后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卸入贮存区。 垃圾燃烧所需的助燃空气因其作用不同分为一次风和二次风。一次风取自于垃圾池/锅炉顶部,使垃圾池维持负压,确保坑内臭气不会外逸。一次风经蒸汽空气预热器和烟预器加热后由一次风机送入炉内。二次风从锅炉顶部/除渣机口/吸取空气,由二次风机加压后送入炉膛,使炉膛烟气产生强烈湍流,以消除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和有利于飞灰中碳粒的燃烬。 焚烧炉设有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用柴油作为辅助燃料。点火燃烧器辅助点火升温用。当垃圾热值偏低、水分较高,炉膛出口温度不能维持在850℃以上,此时可采用辅助燃烧器,以提高炉温和稳定燃烧。 垃圾在炉排上通过干燥、燃烧和燃烬三个区域,垃圾中的可燃分已完全燃烧,灰渣落入除渣机,由渣车外运。 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至一定温度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焚烧炉配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紧急备用)”的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输车从物流口进入厂区,经过地磅秤称重后进入垃圾卸料平台,卸入贮存区。 垃圾燃烧所需的助燃空气因其作用不同分为一次风和二次风。一次风取自于垃圾池/锅炉顶部,使垃圾池维持负压,确保坑内臭气不会外逸。一次风经蒸汽空气预热器和烟预器加热后由一次风机送入炉内。二次风从锅炉顶部/除渣机口/吸取空气,由二次风机加压后送入炉膛,使炉膛烟气产生强烈湍流,以消除化学不完全燃烧损失和有利于飞灰中碳粒的燃烬。 焚烧炉设有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用柴油作为辅助燃料。点火燃烧器辅助点火升温用。当垃圾热值偏低、水分较高,炉膛出口温度不能维持在850℃以上,此时可采用辅助燃烧器,以提高炉温和稳定燃烧。 垃圾在炉排上通过干燥、燃烧和燃烬三个区域,垃圾中的可燃分已完全燃烧,灰渣落入除渣机,由渣车外运。 垃圾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至一定温度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焚烧炉配一套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 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紧急备用)”的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焚烧炉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酸性气体(HCl、SO2)、NOX、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等,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80m高双管套筒式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HCl、CO、汞、重金属其化合物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在采取控制二噁英类生成及再合成措施基础上,又加入“活性炭+布袋除尘器”处理措施,确保二噁英类的排放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氨经过脱硝反应器后,会有极少量的氨逃逸进入烟气系统与烟气中的SO2反应生成硫酸氢铵,氨排放浓度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标准排放限值。垃圾池、****处理站臭气引入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使用,在停炉检修期间,臭气引入除臭装置(活性炭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食堂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和《**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准限值要求,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引至楼顶排放。 焚烧系统垃圾池、卸料大厅、****处理站全封闭,维持负压,引风系统,设置卸料空气幕帘后,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仓顶分别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车间密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中表3排放标准以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限值要求;储油罐挥发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生活用水、化水除盐水制备原水、渗滤液站加药用水、化验室用水使用市政自来水,其他用水使用秦****公司****处理厂中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锅炉排污水及化水制备浓水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排污降温井,进入循环冷却塔冷却后进行二次利用,不外排。****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液、车间清洁废水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再与车间清洁废水等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须严格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秦****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输送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处理站、飞灰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的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生产设备和空气压缩机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措施;热力系统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加装消音器+基础减震降噪,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炉渣、污泥、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炉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污泥脱水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飞灰、焚烧炉烟气除尘器废滤袋、飞灰仓废滤袋、在线监测及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在飞灰养护车间,**占地面积38m2危废暂存间。飞灰经稳定化后,暂存于飞灰稳定化物暂存间,定****填埋场分区填埋;飞灰仓废滤袋暂存于飞灰稳定化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炉烟气除尘器废滤袋、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及化验室废液和废润滑油桶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运行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改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有组织废气:焚烧炉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烟尘、HCl、SO2、NOX、CO、氨、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等,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紧急备用)”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80m高双管套筒式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标准限值的要求;垃圾池、****处理站臭气引入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使用,在停炉检修期间,臭气引入除臭装置(活性炭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食堂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排放。 无组织废气:氨水储罐产生少量的氨,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消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仓顶分别设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车间密闭,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中表3排放标准以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限值要求;储油罐挥发少量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垃圾卸料平台,地磅区域)冲洗废水、垃圾(生活垃圾、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渗滤液、化验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液、除盐水系统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化水制备浓水、车间清洁废水、生活污水、洗烟塔废水。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实验****处理站处理,****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后,浓液回喷焚烧炉;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再与车间清洁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液,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洗烟塔废水处理工艺采用“初沉+化学沉淀+板框压滤”,产水直接用于碱液配置,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垃圾输送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处理站、飞灰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的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生产设备和空气压缩机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措施;热力系统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加装消音器+基础减震降噪,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炉渣、消石灰及活性炭仓体除尘灰、污泥、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炉渣外售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仓体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污泥脱水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飞灰、飞灰仓废滤袋、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废纳滤膜、废活性炭、洗烟塔渣项。飞灰经稳定化****填埋场填埋;废脱硝催化剂周期性产生,暂存于危废间;其他危废暂存危废间,委托给****处置。贮存和运行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改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标准要求 |
提高烟气治理措施: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酸+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工艺,增加活性炭及氨水喷射量,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 固化飞灰暂存间密闭,废气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站处理措施:由原环评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变更为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反渗透系统”。 由于废气处理设施增加洗烟塔工艺,其产生的洗烟废水采用“除沉+化学沉淀+板框压滤”工艺处理,处理后直接用于碱液配置,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无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产生,增加洗烟塔渣项、纳滤膜;炉渣由原环评送至******公司做建材变更为送至******公司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54 | 0 | 0 | 0 | 1.54 | 1.54 | |
0 | 0.25 | 0 | 0 | 0 | 0.25 | 0.2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68737.6 | 0 | 0 | 0 | 68737.6 | 68737.6 | / |
0 | 2.92 | 0 | 0 | 0 | 2.92 | 2.92 | / |
0 | 52.9 | 0 | 0 | 0 | 52.9 | 52.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反渗透系统 |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标准限值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 | 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实验****处理站处理,****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反渗透系统”工艺处理后,浓液回喷焚烧炉,处理后的清液,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 | 经检测,污水总排口最大排放浓度为:pH范围:7.9~8.4无量纲,COD:106mg/L,生化需氧量(BOD5):27.1mg/L,氨氮:18.0mg/L,TP:0.93mg/L,TN:26.0mg/L,动植物油:1.57mg/L,SS:14mg/L,总砷:0.0015mg/L,总汞:0.00095mg/L,总铬、六价铬、总铅和总镉均低于方法检出限。以上污染物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标准限值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秦****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2 |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 | 《****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同时满足秦****公司****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要求。 |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再与车间清洁废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废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清液,经纳管排入秦****公司****处理厂 | 经检测,****处理站排水口最大排放浓度为:pH范围:7.2~7.3,COD:9mg/L,生化需氧量(BOD5):2.5mg/L,氨氮:7.38mg/L,余氯:0.28mg/L,氯化物:244mg/L,硫酸盐:24.7mg/L,总碱度:272mg/L,总硬度:18mg/L,总砷:0.0009mg/L,总汞:0.00079mg/L,溶解性总固体:944mg/L,石油类:0.12mg/L,六价铬、总铬、色度、总铅、总镉、铁、锰和浊度均低于方法检出限。以上污染物均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标准限值以及《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T50050-2017)中间冷开式系统循环冷却水水质指标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酸+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工艺,处理后经1根80m高双管套筒式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SO2、NOX、HCl、CO、汞、重金属其化合物须达到《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 采用“SNCR炉内脱硝+炉内喷钙脱硫+碱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洗烟塔(紧急备用)”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根80m高双管套筒式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焚烧炉排气筒出口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低浓度颗粒物为3.5mg/m3,氯化氢为5.92mg/m3,氨气为1.41mg/m3,汞低于方法检出限,二氧化硫为15mg/m3,氮氧化物为109mg/m3,一氧化碳低于方法检出限,二噁英类为0.0099ngTEQ/Nm3,以上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 |
2 | 垃圾池、****处理站臭气引入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使用,在停炉检修期间,臭气引入除臭装置(活性炭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 | 垃圾池、****处理站臭气引入焚烧炉作助燃空气使用,在停炉检修期间,臭气引入除臭装置(活性炭处理工艺)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 经检测,活性炭除臭装置废气出口:氨气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0.0038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737无量纲,甲硫醇最大排放速率小于9.37×10-6kg/h,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 |
3 | 高效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和《**市2019年餐饮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标准限值要求 | 食堂设置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食堂油烟,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限值要求,废气经风机引至楼顶排放。 | 经检测,食堂油烟出口饮食油烟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mg/m3,饮食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标准限值的要求,饮食油烟最低去除效率为91.4%。 | |
4 | 厂房密闭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中表3排放标准以及《****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限值要求 | 厂房密闭 |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总悬浮颗粒物上下风向浓度差值最大为0.0096mg/m3,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控制标准》(DB13/5325-2021)表1标准限值的要求,同时满足《****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限值要求。氨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14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08mg/m3,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0无量纲,甲硫醇低于方法检出限,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49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 | |
5 | 储油罐密闭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排放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 经检测,储油罐监控点(小时均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6mg/m3,储油罐监控点(任意一次瞬时浓度)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96mg/m3,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的要求。 | 储油罐密闭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垃圾输送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处理站、飞灰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的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生产设备和空气压缩机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措施;热力系统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加装消音器+基础减震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垃圾输送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处理站、飞灰处理系统、给排水系统的生产设备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措施;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生产设备和空气压缩机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消音器措施;热力系统生产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隔声罩+加装消音器+基础减震降噪,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4~57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46~48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原环评批复:生活垃圾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炉渣、污泥、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炉渣外售进行综合利用;污泥脱水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飞灰、焚烧炉烟气除尘器废滤袋、飞灰仓废滤袋、在线监测及化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在飞灰养护车间,**占地面积38m2危废暂存间。飞灰经稳定化后,暂存于飞灰稳定化物暂存间,定****填埋场分区填埋;飞灰仓废滤袋暂存于飞灰稳定化物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焚烧炉烟气除尘器废滤袋、废润滑油桶、在线监测及化验室废液和废润滑油桶密封,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分区存放),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贮存和运行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改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标准要求。非重大变动影响说明专家意见:无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产生,增加洗烟塔渣项、纳滤膜;炉渣由原环评送至******公司做建材变更为送至******公司综合利用。 | 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炉渣、消石灰及活性炭仓体除尘灰、污泥、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炉渣外售给******公司进行综合利用;仓体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污泥脱水后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消石灰仓废滤袋、活性炭废滤袋送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飞灰、飞灰仓废滤袋、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在线监测废液、化验室废物、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废脱硝催化剂、废反渗透膜、废纳滤膜、废活性炭、洗烟塔渣项。飞灰经稳定化****填埋场填埋;废脱硝催化剂周期性产生,暂存于危废间;其他危废暂存危废间,委托给****处置。贮存和运行管理及危险废物暂存库的改造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标准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主要为储油罐、氨水储罐,应建围堰,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转配永久性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张贴警示标志;****处理站调节池,兼做事故池及消防废水池;消防水池容纳一次的消防用水;安装有毒气体及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沟道间,预防有毒气体和燃气超标后报警。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源管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主要为储油罐、氨水储罐,应建围堰,配齐配全消防器材,转配永久性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张贴警示标志;****处理站调节池,兼做事故池及消防废水池;消防水池容纳一次的消防用水;安装有毒气体及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渗滤液收集池、垃圾池、垃圾渗滤液沟道间及附近楼梯间,预防有毒气体和燃气超标后报警。本项目已做好防腐、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加防渗材料、涂层等进行防腐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水泥、混凝土等进行防腐防渗;简单防渗区采用地面混凝土硬化措施。2023年6月1日,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130324-2023-028-M。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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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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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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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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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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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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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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