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定于2024年10月15日15时整,在****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增价式公开拍卖,具体拍卖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竞买协议》和《房产租赁合同》(样本)。
一、 标的情况: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业态 | 建筑面积约(㎡) | 单价(元/月/㎡) | 招租底价 (元/首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递增率 | 产权情况 | 租期(年) | 装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鹿****园聚英路281号杨****文化中心一楼101室-106室、109室、110-2室、120-2室、120-3室、121室-124室 | 社区型文化产业园 | 1158.55 | 35 | 486591 | 145977 | 2% | 有 | 5 | 无 | 10个工作日 |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承租人及连带保证人,均须提供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或连带保证人参加租赁竞拍活动或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银行**支行)。
2、受让方为原承租人的须在竞得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于新租赁合同履行前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指定账户,租金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受让方为其他意向人的须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将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指定账户,之后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并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取整数)。
4、****社区型文化产业园,项目标的物必须作为规范合法的以非学科教育培训为主业、兼顾相关配套便利为辅的场所,该标的物业态不得经营会所、足浴、歌舞厅、仓库、批发市场、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油烟餐饮及其他与本标的物总体定位不相符或不协调的业态。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前来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三)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四)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9月26日上午9时起至2024年10月14日下午5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公司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387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市****公司
****
****公司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