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已经****合实验区****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28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一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一期)监理。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合实验区医科城生物产业园项目北临规划工业一路,东临梅河路,西邻规划工业七街,****学院,****管委会及临空生物医药园都在4KM范围内。
2.4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60073.60平方米,合90.1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8120.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593.77平方米,包含生产厂房建筑面积99591.47平方米,附属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880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363.73平方米,包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积1656.16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26707.5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A座公寓、1#B****中心、2#研发中心、3-1#中试实验室、3-2#中试实验室、4#科研实验室、5#科研实验室、6#研发中心、7-1#中试实验室、7-2#中试实验室、8#检测中心、地下车库、防空地下室,室外绿化、道路广场硬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1#楼A座公寓、1#楼B****中心(精装修,建筑面积约18804.37平方米)、1#楼主楼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6931.24平方米)及周边室外工程(工程面积约19645.28平方米)和部分设备购置等。其余均为二期建设。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范围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本项目一期范围内是指项目总包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6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7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至少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9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企业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注:1.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在本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至少提供2024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00分((**时间),登录“****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具体操作详见****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温馨提示--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涉及到的营业执照、资质、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在投标文件中附清晰的扫描件,由于****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合实验区(****综合****交易中心网站》、《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广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050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电厂****科技园18号楼A座5楼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135****5044
监督部门:****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局****合实验区分局)
地址:****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9628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