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志特种玻璃科技(太仓)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昊志特种玻璃****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85MAC56N703N | 建设单位法人:韦中丽 |
陆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浏河镇珠江路66号1#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昊志特种玻璃****公司**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7-玻璃制造;玻璃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42-C3042-特种玻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浏河镇珠江路66号1#幢 |
经度:121.25953 纬度: 31.4956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3 |
苏环建〔2023〕85第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85MAC56N70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85MAC56N703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585MA1MGE2H6X | 竣工时间: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8-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第一阶段及配套环保设施,产能为50万平方米/年。 |
本项目钢化玻璃分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且夹胶玻璃对应的二号钢化炉产能较小,故本次验收生产能力为50万平方米/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6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第一阶段及配套环保设施,产能为50万平方米/年。 |
本项目钢化玻璃分为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且夹胶玻璃对应的二号钢化炉产能较小,故本次验收生产能力为50万平方米/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划片:普通平板玻璃原料通过汽车运输进入原料库后,利用划片台将其切割成所需尺寸。玻璃是一种典型的脆性材料,玻璃切割不是通常意义的直接切割,而是制造划痕,造成应力集中,然后裂片。该过程不产生粉尘,主要产生噪声N和玻璃废料S1。 (2)磨边:将外形满足要求的玻璃锋利的边角打磨平滑,为避免粉尘产生,项目磨边采用水磨法进行。即在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部位冲水。废水进入絮凝沉淀处理后,上层**循环使用。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N和废水W1。 (3)打孔/切割:磨边后的玻璃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少部分玻璃磨边后需要进行打孔或者切割操作。切割操作采用水切割,主要是在玻璃上形成花纹,水切割过程不产生玻璃废料。 本项目采用打孔及切割均采用湿式处理,在钻孔或切割的同时玻璃钻孔机会自动喷出少量的水,可以避免粉尘的产生,待水分蒸发后,粉尘均附着在玻璃表面。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废水W2和打孔产生的玻璃废料S2。 (4)清洗:玻璃钢化成型前需清洗掉玻璃表面灰尘等杂质,清洗过程在玻璃清洗机内进行,不需添加任何洗涤剂,每天添加1t自来水至清洗机内即可。清洗水****设备处理后,上清液循环至磨边、打孔及切割环节使用。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清洗废水W3及噪声N。 (5)钢化:钢化过程是制造钢化玻璃的核心环节,清洗后的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加热温度650℃左右,达到玻璃的软化点,然后玻璃快速出炉,进入平钢段做往复式摆动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钢化过程为物理过程,且不使用任何辅助材料,故该过程无废水、废气及噪声产生。 钢化后的玻璃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中空或夹胶操作,工艺如下: ①夹胶 夹胶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钢化玻璃,通过夹胶线,使用PVB胶片、EVA胶片贴合后进入高压釜处理后(温度130℃),使玻璃和PVB胶片、EVA胶片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该生产过程产污为废气G1、裁剪的废胶片S3及噪声N。高压釜每6h可以生产一批次,每天生产2批次,该部分废气G1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完成夹胶及高压操作后即为成品。 ②中空 中空玻璃是一种良好的隔热、隔音、美观适用、并可降低建筑物自重的新型建筑材料,中空玻璃是由两层或多层玻璃构成。将钢化后的玻璃放置在中空线上,中空线按照顺序自动在中空玻璃外围涂上热熔丁基胶和双组分硅酮胶,密封胶遇到空气中的水分子后即可固化,固化结束后利用吸盘送至暂存区。大部分中空玻璃自产线结束后可直接运输至购买方,少部分存放在中空玻璃暂存区自然晾干使其更加牢固,时间4h。该生产过程产污为废气G2、废包装桶S4及噪声N。 | 实际建设情况:(1)划片:普通平板玻璃原料通过汽车运输进入原料库后,利用划片台将其切割成所需尺寸。玻璃是一种典型的脆性材料,玻璃切割不是通常意义的直接切割,而是制造划痕,造成应力集中,然后裂片。该过程不产生粉尘,主要产生噪声N和玻璃废料S1。 (2)磨边:将外形满足要求的玻璃锋利的边角打磨平滑,为避免粉尘产生,项目磨边采用水磨法进行。即在磨边的同时,在砂轮与玻璃接触部位冲水。废水进入絮凝沉淀处理后,上层**循环使用。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N和废水W1。 (3)打孔/切割:磨边后的玻璃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少部分玻璃磨边后需要进行打孔或者切割操作。切割操作采用水切割,主要是在玻璃上形成花纹,水切割过程不产生玻璃废料。 本项目采用打孔及切割均采用湿式处理,在钻孔或切割的同时玻璃钻孔机会自动喷出少量的水,可以避免粉尘的产生,待水分蒸发后,粉尘均附着在玻璃表面。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噪声N、废水W2和打孔产生的玻璃废料S2。 (4)清洗:玻璃钢化成型前需清洗掉玻璃表面灰尘等杂质,清洗过程在玻璃清洗机内进行,不需添加任何洗涤剂,每天添加1t自来水至清洗机内即可。清洗水****设备处理后,上清液循环至磨边、打孔及切割环节使用。该工序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有清洗废水W3及噪声N。 (5)钢化:钢化过程是制造钢化玻璃的核心环节,清洗后的玻璃匀速通过电加热钢化炉,根据玻璃厚度控制通过速度,加热温度650℃左右,达到玻璃的软化点,然后玻璃快速出炉,进入平钢段做往复式摆动冷却,当冷却至室温时,就形成了高强度的钢化玻璃。钢化过程为物理过程,且不使用任何辅助材料,故该过程无废水、废气及噪声产生。 钢化后的玻璃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中空或夹胶操作,工艺如下: ①夹胶 夹胶玻璃是由两片或多片钢化玻璃,通过夹胶线,使用PVB胶片、EVA胶片贴合后进入高压釜处理后(温度130℃),使玻璃和PVB胶片、EVA胶片永久粘合为一体的复合玻璃产品。该生产过程产污为废气G1、裁剪的废胶片S3及噪声N。高压釜每6h可以生产一批次,每天生产2批次,该部分废气G1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完成夹胶及高压操作后即为成品。 ②中空 中空玻璃是一种良好的隔热、隔音、美观适用、并可降低建筑物自重的新型建筑材料,中空玻璃是由两层或多层玻璃构成。将钢化后的玻璃放置在中空线上,中空线按照顺序自动在中空玻璃外围涂上热熔丁基胶和双组分硅酮胶,密封胶遇到空气中的水分子后即可固化,固化结束后利用吸盘送至暂存区。大部分中空玻璃自产线结束后可直接运输至购买方,少部分存放在中空玻璃暂存区自然晾干使其更加牢固,时间4h。该生产过程产污为废气G2、废包装桶S4及噪声N。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清洗废水经四级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收集预处理后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压废气、中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须按《报告表》要求填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须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已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清洗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厂房污水管网收集后化粪池处理,经现有已建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处理厂集中处理。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治理措施。项目高压废气、中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项目未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已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危废及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处置,厂内设置一般固废仓库20m2、危废仓库10m2,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三防措施等。 |
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相较环评存在变动情况,主要为投资额变动、生产设备变动、固危废产生情况及固危废仓库面积变动,具体变动如下: 1、投资变动:环评确定的环保投资由30万元调整为55万元。主要原因为污水处理设施调整为絮凝沉淀。 2、生产设备变动:本次新增压滤机1台,主要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产生的污泥经压滤机压滤后委外处置。污泥主要成分为玻璃粉,根据建设单位估算,产生量约为20t/a,为无机物质,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名录及废物代码》(GB/T39198-2020)非特定行业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无机废水污泥61指含无机污染物质废水经处理后产生的污泥,故可判断本项目产生的污泥属于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委外处理。 3、原辅材料变动:新增PAC及PAM使用,主要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使用。 4、废水处理设施变动:对照环评核定生产废水经四级沉淀处理后回用,实际建设新增絮凝沉淀,主要为增加污水处理效果,减少因沉淀池处理效果不佳,导致后续回用水中玻璃粉含量增加从而影响后续加工。 5、固废内容变动:①贮存场所面积变动环评核定一般固废仓库30m2,危废仓库20m2。建设单位根据实际产废情况,设置一般固废仓库20m2,危废仓库10m2。②产生情况变动,由于项目增设絮凝沉淀及配套原辅材料,及密封胶包装桶设置内袋,导致项目固废产生情况发生变动。项目环评中核定存在玻璃渣,为沉淀池打捞产生,现污水处理调整为絮凝沉淀后压滤污泥,且实际生产过程中基本无玻璃渣至污水处理设施,基本上是以玻璃粉的形式存在与污水中一同排放至污水处理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要求;应对粉尘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项目排污口须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 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 | 实际建设情况:已制定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已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 已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张贴标识标牌。 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并编制自行监测方案。 已落实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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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四级沉淀处理后回用 |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及生活污水排放口接管****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处理。 | 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其污水排放口排放****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 | 本项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依托其污水排放口排放****处理厂处理。 由于租赁厂房存在多家分包,生活污水无法区分,故本次验收不对生活污水开展验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高压及中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废气产生后接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 (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昼夜均满足(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危废及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处置,厂内设置一般固废仓库20m2、危废仓库10m2,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设置三防措施等。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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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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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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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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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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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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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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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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