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公司2024-2025年仓储租赁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应答。 |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公司2024-2025年仓储租赁项目。 1.2采购规模: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60.00元(不含税),****358.40元(含税)。 1.3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2024-2025年仓储租赁服务:按需租用6000㎡室内仓储+3000㎡棚区仓储及配套设施,租赁仓库的起租时间以项目采购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体的租赁成本支付金额以实际占用面积和服务情况进行费用支付。 1.4服务周期:框架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协议有效期终止: 1.4.1框架合同金额执行达到上限或在履约期间发生质量、交付、服务等违约情况; 1.4.2买方公布有关本协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协议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4.3买方提前15日通知卖方终止本协议的,则本协议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 1.5中选人数量:中选一名,份额100%。 1.6采购包划分:为保证本项目的连贯性、完整性,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760.00元(不含税),****358.40元(含税),应答人的报价高于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应答。 如报价存在税率差异,则以根据税率进行调整后的评审价格进行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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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致。 2.2纳税资格:应答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证明材料(例如:税务事项****总局查询截图或以往开过的增值税专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3业绩要求:应答人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止(时效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合同名称或内容中包含仓储租赁)至少1份,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若为框架合同,在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签章页、合同主要内容页等)之外,还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单据或订单,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含有多份结算单据或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 备注:(1)应答人应提供清晰的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提供不清晰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合同原件备查;(2)应答人须提供与上述合同或框架结算单据/订单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或网上发票认证系统查询截屏(发票主体与合同双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仓储场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标准:应答人出租****住建局仓储场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标准(应答人须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消防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等)。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1.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经营异常名录;3.失信被执行人;4.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税收违法”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及在“行政处罚信息”中不存在影响本次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记录。 备注:(针对供应商未提供查询截屏的,评审委员会可通过信用中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进行审核)。 2.6其他说明事项: 1) 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应答/应答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犯罪行为的;被纳入**移动禁止**负面行为清单中。 2) 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包括法人代表、控股股东)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公司****公司与分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 各应答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采购人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各应答人将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4)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6) 应答人承诺****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 备注:以上6项需做书面承诺,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相关复印件/扫描件的,应清晰并方便辨认,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均不予认可,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20时3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0时30分(**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08日16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系统远程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8****0043 电子邮件:****@139.com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自治区**市**区****花园**五排18单元7楼13号 联系人:王莹、次旦普赤、程才军 电 话:131****9451、182****5567(工作时间:09:30-13:00,15:30-18:30) 电子邮件:****@qq.com(全天可接受邮件) 应答人认为本次公开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时请署名。 投诉处理信息: 第一级处理人:张女士,电话:188****0043,邮箱:****@139.com; 第二级处理人:胡先生,电话:198****1118,邮箱:198****1118@139.com; 第三级处理人:于先生,电话:150****0761,邮箱:****@139.com; 备注: 1、投诉时请严格按照第一级处理人、第二级处理人、第三级处理人的顺序进行投诉,严禁越级投诉; 2、质疑及投诉应当递交书面投诉书并署名,包括应答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如属于捏造事实或恶意投诉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提出的异议投诉,经查实后属于无理或者无效,一年****公司将对该单位通报批评;超过2次的将对该单位拉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2年****公司的投标(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3、投诉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 若应答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应答人需在比选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采购人提出申报。 9.2 特别提醒:为不影响供应商参与项目应答,请及时阅读《关于供应商全面CMCA证书服务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说明及时完成CMCA证书助手下载以及CA证书更换,网址连接为:https://b2b.****.cn/b2b/main/viewVendorNoticeContent.html?noticeBean.id=21064。 9.3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可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查询投标报价及开标情况,使用CA电子证书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在线提出问题、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的截止时间为:唱价时间后延后60分钟,请关注系统流程。未确认或超时确认开标记录的视为确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无异议。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客服咨询电话****390123。 9.4应答人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 //b2b. 10086.cn)(简称“es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操作,本项目采购文件无需代理机构确认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未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下载的应答人无法获得下载采购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应答资格。 9.5应答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