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5: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2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省**市**区**省**市**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02.34906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发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9-****3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洱县滨河路10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9-****6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9-****333 | ||
附件: | |||
附件1 | ****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文件.docx |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22 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602.349066
最高限价(万元):602.349066
采购需求:鲜肉类、蛋类、禽类(或禽类制品)、蔬菜类等食材。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策。;(1)****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投标人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9-27 00:00至2024-10-11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0-22 09:00(**时间)
地点:**省**市**区**省**市**区南屏镇曙光路85号 (碧桂园溪台) 1幢1-2层101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2024年****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 保证金金额:5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0-22 09:00 其他:1.应知事项: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本项目实行网上采购,采用电子文件。若投标人参与,自行承担一切费用。6.标前准备: 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参与或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本次公开招标****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宁洱县滨河路100号
联系方式:0879-****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碧桂园溪台1幢1-2层101室
联系方式:087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发敏
电 话:087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