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26
原项目名称:**镇全域旅游环境提升(一期)零星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EPC项目一标段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13
**镇全域旅游环境提升(一期)零星水系及基础设施提升EPC项目一标段答疑3
(项目编号:****)
一、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另本项目要求市政公用总承包贰级、叁级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公司是市政公用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有5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拟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担任,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拟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担任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我单位是在**省中标项目为施工设计一体化,但是由于**省没有中标人公示,只有中标候选人公示,请问我单位该业绩是否符合
答:见答疑2。
三、参照招标文件1.4.3,前期文件已全部提供,招标人已公开。初步设计编制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是否可以参加本项目
答: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材料已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故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初步设计编制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2页1.4.2第1条要求“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需有各方盖章(可以盖章后上传扫描件)”请问: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能否直接盖电子章
答:电子章或者鲜章均可。
五、本项目价格是否可调整
答:合同价格允许调整,按照招标文件合同“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的13.8.3约定调整。现将“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的“投标人编制并经招标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调整为“招标人组织编制并经招标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将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范围的约定进一步明细为“钢筋、混凝土、水泥、砂浆、人工费”。
六、承包人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可以不超过100页
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项要求,承包人实施计划(施工方案)建议不超过50页。优秀的得 4.5≤F≤5分;一般的得3<F<4.5分;差的得0<F≤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七、本项目报价是否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可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625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4580万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在报价时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45万元;(2)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45万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不得超过4580万元。
八、招标公告中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我单位提供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也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是退休人员,社保参保证明无法出具,请问我单位提供该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单位聘用证书及退休证明是否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否则不认可。
九、本项目前附表中的计划工期是否为365天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调整为以下表述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4年10月15日(具体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5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 / |
十、投标时2家设计院,其中一家资质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另一家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还是 2 家设计院需同时满足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答:联合体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我司提供设计负责人职称为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请问是否满足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答:视为满足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要求。
备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镇振宁路1号
联系人:张建新
电话:0551-****11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朱启杭
电话:0551-****5007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