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传乡33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程、铭****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铭传乡33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程、铭****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4日
开标日期:2024年09月26日
铭传乡33个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程、铭****中心村和美乡村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省**市**县桃花镇**工业聚集区繁华西路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188000.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300个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铭传乡南分路街道
联系人:孙林
联系方式:138****095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5室
项目负责人:李松涛
联系电话:0551-****5057
公示期: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5室,联系电话:0551-****505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101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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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