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市**镇**路0128号G〔2022〕148号地块共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地块 范围 | 面积 (㎡) | 规划指标要求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开发程度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拍 卖 起始价 (万元) |
G〔2022〕 148号地块 | **镇**路0128号 | 见用地界址图 | 404.16 | 总用地面积404.16㎡,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04.16㎡;容积率≥3.5且≤5.23;建筑密度≤91%;绿地率/。详见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 | 城镇住宅用地兼 商业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商服用地40年 | 现状 | 240 | 480 |
其他条件
(一)出让宗地成交后,若宗地涉及使用林地的,由竞得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宗地涉及地质灾害的,竞得人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费用自行承担;
(二)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用地范围内及周边若需迁移地下管线、地上照明线路、有线电视线路、通信光缆及高压线等线路的,由竞得人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迁移,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四)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不大于计算容积率的面积20%;
(五)G〔2022〕148号地******局出具的北自然资规条〔2022〕129号文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行为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申请竞买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收据,方能参加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开发期限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五、移交土地时间在成交后3个月内移交土地。
六、签订合同及合同定金
成交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成交价的20%交付定金(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定金),竞得人必须在成交后10个******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付款时间
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土地价款(履行合同定金可抵作土地价款),成交后15日内支付土地价款不得少于50%;余下的土地价款在成交后1个月内付清。成交后,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八、拍卖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时。
九、拍卖****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
十、申请及截止报名
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0月16****客运站****中心三****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资料备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下午18时00分。
十一、竞买保证金缴入(转入)如下账户
户 ****中心
帐 号852********000002447
开户银行****银行
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和土地出让价款,剩余的****政务中心税务窗口缴交。
十二、联系方式
******局**市城南一路0290号;电话0775—****774、****105;联系人莫先生、严先生。
十三、查询网址
(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com
(二)****门户网站(http://www.****.cn/)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