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8日,我局对**区**乡半壁店村G地块集租房项目设计方案在******委员会官方网站和现场,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共收到16条意见,经分类梳理研究,现将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一、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建设生态公园的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为解决1987****处理厂和1993****电厂征占集体土地产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批准了**乡建设新农村及三处产业用地。已纳入“村地区管”****政府统筹壮大发展集体产业,业态确定为集租房,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并已纳入2022年**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在2024年7月取得《保障性住房认定书》。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促进实现全市人民住有所居的政策要求。同时,方家村周边现有占地738亩的生态湿地公园,能够为百姓提供便捷舒适的户外公共活动空间,满足人们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户外活动需求。
我局意见:本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租赁住房、补充公共服务短板,予以采信。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对项目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对周边建筑的影响的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1、关于项目建筑高度的回复:最高建筑高度为59.95米,满足规划60米限**求。2、关于**:项目经委托具****设计院对项目北侧最近现状建筑的**情况进行分析,满足《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大寒日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满窗**不少于2小时的标准。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建筑**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建筑间距:经计算,G1、G2地块北侧拟建建筑与现状建筑南北间距,满足《**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的要求。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配套内容的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项目设计依据《**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要求进行配建。项目业态中包含部分商业,项目建成后招商运营,为项目及周边住户提供相应的配套商业服务。
我局意见:建设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二、与我局职责无关的意见
1、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开业后运营主体的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意见:本项目建成后拟由长租公寓品牌泊寓负责运营,不存在中间商。
我局意见:有关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主体最终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2、公众参与反馈意见:关于项目建设期间是否有施工噪音补偿费的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意见:施工噪音补偿参照******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执行。
我局意见:有关施工影响扰民问题超出公示内容范围,居民可向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反映。涉及补偿内容以住建部门意见为准。
以上情况,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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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