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健身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中心维修改造。
2.采购预算:人民币346473.68元(其中包括暂列金2.6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346473.68元(其中包括暂列金2.6万元)
注: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中所标明的金额,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操作手册),e交易电子招投标规则详见:(远程开评标规则)磋商供应商应制作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供应商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是经磋商供应商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磋商供应商制作,其磋商响应文件的法律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3.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供应商详细咨询400-****-0799。E交易网站网址:www.****.com。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com)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相关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
4.平台服务费:按系统提示操作
收款单位:**易****公司
平台服务费发票由**易****公司开具。
5.****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五、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提出。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将无法上传磋商响应文件。
七、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00(**时间)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1日14:00(**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自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后30分钟)
磋商过程:磋商供应商自行准备终端远程参与项目磋商(详见第二章2.9)
注:(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CA为磋商供应商唯一身份认证。磋商过程中,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解密、澄清及多轮次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妥善保管CA;因CA遗失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2)磋商供应商澄清联系电话:0519-****6778。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十、成交供应商成交后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作为备份材料;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保持一致。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邮政编码:213022
业务电话:0519-****1855 联系人:朱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400-****-0799
****中心电话:0519-****9890 联系人:龚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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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