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中心】郧西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郧西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YX-202409QG-01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09-26 18:3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改革局以西发改审批【2022】3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扶持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香口乡枣树坪村 建设规模:(1)矿井封堵工程:对7个未封堵矿井进行规范封堵;(2)废渣治理工程:废渣转运方量约3500m3,堆场整形面积约16000m2,帷幕灌浆约9500延米,废渣场顶部防渗约16000m2,护坡建设约6000m2,挡土墙建设约590m,排水沟建设约1950m,生态绿化约 16000m2。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次**县构家河金矿历史遗留废渣场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要求投标人在拟建规模、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及其它一切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事项的工程总承包:其中设计包括含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图纸审查、施工图预算及竣工图编制等;采购、施工按中标单位中标后深化设计并经过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合同履行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31 合同估算价:2768.97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人员要求: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2)拟派设计负责人: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二级注册结构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岩土)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3)拟派施工负责人:①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扫描件;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④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1)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多于三家,由牵头人获取招标资料;(3)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单独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8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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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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