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承新科技有限公司石墨化炉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515858K | 建设单位法人:唐艳 |
李昌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蒲阳镇蟠龙村1组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石墨化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蒲阳镇蟠龙村1组2号 |
经度:103.668027 纬度: 31.05732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24 |
**环承诺环评审〔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8105 ****858K001R |
2021-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515858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515858K | 验收监测单位:**中****公司 |
****0108MA6CLTD64C | 竣工时间:2024-07-11 |
2024-07-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20 |
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26pu3o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纯化石墨制品1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纯化石墨制品10000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负极粉石墨化:装炉-石墨化(通电、通气)-冷却、清出炉-检验、包装、入库;2、石墨电极石墨化:装炉-石墨化通电、通气-冷却、清炉-检验、机加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负极粉石墨化:装炉-石墨化(通电、通气)-冷却、清出炉-检验、包装、入库;2、石墨电极石墨化:装炉-石墨化通电、通气-冷却、清炉-检验、机加工、包装、入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破碎粉尘:破碎机处**1套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现有平头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②机械加工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7);③填充料装炉及清炉工段粉尘:填充料装出炉工段依托现有吸料天车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新风系统进行收集后进入新风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2套新风系统(全厂共4套),一车间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二车间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④清炉后填充料分级工段粉尘: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至筛分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了1套筛分工段布袋除尘器,分别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与车间内新风系统排气筒采用同一根。(一车间通过DA006排放,二车间通过DA002排放)。⑤石墨化工段低温阶段废气:炉体不加盖,在石墨化炉里的填充料中预留排气孔,废气低于爆炸极限及人体中毒浓度时,将其点燃进行燃烧处理。⑥高温阶段废气:炉体加盖,对石墨化炉加拱形炉盖形成密闭空间,炉盖两端与风机相连,通过风机抽吸炉内形成负压,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现有的 “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了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一车间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4)排放,二车间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程合理布局,针对重点产噪部位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固废:一般固废中废填充料、收尘灰作为增碳剂外售;危险废物碱洗废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破碎粉尘:破碎机处**1套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现有平头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根16m排气筒(DA008)排放。②机械加工粉尘:粉尘经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6m排气筒排放(DA007);③填充料装炉及清炉工段粉尘:填充料装出炉工段依托现有吸料天车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未被收集的粉尘通过车间新风系统进行收集后进入新风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2套新风系统(全厂共4套),一车间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二车间通过2根2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④清炉后填充料分级工段粉尘:筛分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管道引至筛分工段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了1套筛分工段布袋除尘器,分别通过1根20m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与车间内新风系统排气筒采用同一根。(一车间通过DA006排放,二车间通过DA002排放)。⑤石墨化工段低温阶段废气:炉体不加盖,在石墨化炉里的填充料中预留排气孔,废气低于爆炸极限及人体中毒浓度时,将其点燃进行燃烧处理。⑥高温阶段废气:炉体加盖,对石墨化炉加拱形炉盖形成密闭空间,炉盖两端与风机相连,通过风机抽吸炉内形成负压,废气经收集后进入现有的 “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一、二石墨化车间分别设置了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一车间通过1根18m排气筒(DA004)排放,二车间通过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外排废水。。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程合理布局,针对重点产噪部位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噪声污染。 4、固废:一般固废中废填充料、收尘灰作为增碳剂外售;危险废物碱洗废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手套)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
破碎、机械加工环节粉尘排气筒(DA007/DA008)高度由15m增加至16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建设并开展环保竣工验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7019 | 0 | 0 | 0 | 0 | 0.702 | 0 | |
0.1958 | 0 | 0 | 0 | 0 | 0.196 | 0 | |
0.0409 | 0 | 0 | 0 | 0 | 0.041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77 | 0 | 0 | 0 | 0 | 1.77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61 | 0 | 0 | 0 | 0 | 5.6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预处理池 | 氨氮、总磷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要求,其余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 预处理池 |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新风系统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5)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新风系统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5)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2 | 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6)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工段设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6)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3 | 石墨化工段“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4) | 颗粒物、氮氧 化物、二氧 化硫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排放标准 | 石墨化工段设置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4)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4 | 新风系统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新风系统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3)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5 | 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2)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6 | 石墨化工段“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排放标准 | 石墨化工段设置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1)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7 | 机加布袋除尘器+16m排气筒(DA007)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机加工段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16m排气筒(DA007)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8 | 机加车间平头、破碎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8)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 | 机加车间平头、破碎工段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8) | 进行标干流量、浓度、排放速率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 |
9 | 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标准限值 | 油烟净化装置 | 实测排风量、排放浓度,连续监测2天,每天5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基础减振、厂房隔音 | 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混凝土+2mm厚环氧树脂进行防渗处理,收集桶下方设置托盘;循环池采用PP材料,碱洗喷淋塔区域、管道采用防渗混凝土硬化+水泥抹面+2mm厚的HDPE膜防渗层+防腐处理;四氟乙烷钢瓶储存区及其围堰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水泥抹面+2mm厚的HDPE膜防渗层。 一般防渗区:预处理池、隔油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防渗混凝土硬化地面+水泥抹面措施。 简单防渗区:除上述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采取简单防渗,地面硬化处理 | 与环评一致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一般固废:设置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50m2,位于厂区东侧。②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建筑面积10m2,位于厂区东侧。 | 与环评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配备专人管理环保设施的运行,加强环保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完善的应急物资及灭火器,加强厂区人员的培训。 | 与环评一致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仓储工程:依托原料库房;辅料库房;成品仓库;油焦粉、焦丁库房。 2、循环水系统:依托现有2套循环水系统; 3、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预处理池,1个,容积100m3 4、石墨化加工过程设备冷却水依托沉淀池; 5、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依托固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50m2 6、依托厂区内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设备:①新风系统粉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5);②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粉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6);③石墨化工段废气: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4);④新风系统粉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3);⑤新风系统、填充料筛分粉尘:布袋除尘装置+20m排气筒(DA002);⑥石墨化工段废气:1套“旋风除尘+三级碱洗塔”装置+18m排气筒(DA001);⑦机加粉尘: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7);⑧机加车间平头、破碎粉尘:1套布袋除尘器+1根15m排气筒(DA008)排放;⑨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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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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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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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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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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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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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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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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