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部南平房107-108实验室恒温恒湿改造(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院部**房107-108实验室恒温恒湿改造(三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26日 17:28 |
开标时间 | 0002年11月30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汶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3****565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屏东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6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路68****花园3号楼1层04店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3****5651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院部**房107-108实验室恒温恒湿改造(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装修工程):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装修工程):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张路加 |
评审专家: | 郑雪梅 、 张乃熀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装修工程:0万元
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技术符合性评审中:**省****公司、****实验室****公司、厦****公司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有效供应商不满足法定数量,按照废标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屏东路9号
联系方式:****56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北路68****花园3号楼1层04店面
联系方式:183****565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汶婷
电话:183****5651
****
2024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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