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县石塘镇文旅商业综合体系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县石塘镇石塘村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资金**级财政资**排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982.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0.48万元,预备费用9.73万元。 | ||||||||
招标内容 | ****中心,建筑面积1321平方米;新****中心楼,建筑面积401.42平方米;对闲置电影院升级改造为****中心;****广场建设8****商铺;红色研学教育点建设项目;以及石塘村绿化美化亮化配套附属设施等。 | ||||||||
工期(交货期) | 本招标项目施工标准工期为180个日历天,招标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15天另行发布于相关网站,各投标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 (**省 ﹒ **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等网站上自行下载。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①或②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建部门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 1人。 3.4 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①****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②****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③****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④**海外联合****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⑤******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⑥****农业农村局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单位 ⑦****公司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6日2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 (**省 ﹒ **市) 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 (**省 ﹒ **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公共**交易平台 (**省 ﹒ **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地址:**县丹霞大道228号11****交易中心****中心,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石塘镇**路1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叶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1-****189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商贸城E栋6楼6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骆工 | 联系电话 | 0751-****684 | ||||||
招标监督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751-****868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 15万 的投标保证。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