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城熙庭社区用房招租
****社区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邗****社区
项目状态 报名中
公告日期 2024-09-26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3年
交易底价: 31500.00元
交易面积: 144.51平方米
联系方式: 周科长(****7810)
报名时间: 2024-09-26 18:00 至 2024-10-08 18:00
报名地点: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4-10-08 18:00
立即报名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汊河街道 | 村(社区) | 许庄社区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9-26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 | ||
交易面积 | 144.51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1、该房屋****社区用房,面积144.51平方米的门面房实行公开招租,用于办公,不作其他用途,最高价成交。 2、房屋租期共3年。 3、房屋预计每年租金为31500元,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在签订协议前付清当年租金。付款方式:转账。投标保证金9450元,房屋租赁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9450元,租期结束无息归还承租方。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4、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②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高新区管理要求。 ③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④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⑤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⑥不接受联合报名。 5、在租赁期内,本单位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由本单位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对承租 ****装饰部分本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7、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8、未经本村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房屋。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 ||
项目位置 | **市邗****社区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先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王琳玮 ,电话150****2507),对出租房屋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意向承租人责任自负。备注: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 名,采取线上交易,具体参照“**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相关规则。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或拒不按 照转让方要求签订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 律责任。3、招租单位负责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问题,确保无 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 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汊 ****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 任何责任。5、意向承租人根据“**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相关规则参与报名。①、意向承租人须在“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 台”公示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及保证金缴纳,未能在规定时 间内完成上述程序的,报名无效。②、保证金的缴纳应通过转账方 式(不接受现场现金缴款),未按照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报名 无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③、个人报名的,****银行账户转账;法人单位报名的,应从法人单位基本户转账缴纳保证金,未按照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IMG_0001.jpgIMG_0002.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6.jpgIMG_0007.jpgIMG_0008.jpg |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 月城熙庭所有业主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 | 2024-09-26 18:00至2024-10-08 18:00 | ||
报名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10-08 18:00 | ||
交易时间 | 2024-10-09 14:30 | ||
交易地点 | **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1、该房屋****社区用房,面积144.51平方米的门面房实行公开招租,用于办公,不作其他用途,最高价成交。 2、房屋租期共3年。 3、房屋预计每年租金为31500元,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在签订协议前付清当年租金。付款方式:转账。投标保证金9450元,房屋租赁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9450元,租期结束无息归还承租方。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4、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②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高新区管理要求。 ③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④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⑤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交房,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房屋租金。 ⑥不接受联合报名。 5、在租赁期内,本单位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由本单位负责(承租方使用不当除外),对承租 ****装饰部分本单位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6、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7、承租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本单位的书面同意。 8、未经本村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或分租房屋。 9、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 ||
交易面积 | 144.51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9450.00 | ||
交易底价 | 315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10-09 14:30~2024-10-09 14:55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0.00元 | ||
底价 | 31500.00元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 | 联系人 | 徐健 | 联系电话 | 138****0752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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