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横店影视产业园**12#棚、13#棚棚顶防水维修工程。
2.2招标范围:横店影视产业园**12#棚、13#棚棚顶防水维修工程,横店影视产业园12#棚屋面面积约4876平方米,横店影视产业园13#棚屋面面积约2494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屋面漏水维修。具体详见预算书、施工方案。
2.3工程地点:**市横店镇内。
2.4工期要求: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
3.竞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完成类似项目,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在投标截止2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投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3时30分,地点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二楼4号会议室(**省**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电话
招标人:****
地址:**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邮编:322118
联系人:吴先生 150****2153
招标监督单位:****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3232
****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