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核【网上竞价】 |
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1、采购内容:场部对外连接道路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工程概算约5100万元;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4、服务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起2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交造价审核成果文件; 5、服务地点:****市**市得耳布尔镇; 6、现场踏勘: ①踏勘原因:为保证工程服务质量、期限,本项目供应商需要在竟价期间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②踏査联系人:刘长亮 联系电话:157****7056 ③踏勘地点:****市**市得耳布尔 ④踏勘费用: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⑤其他要求:由于未去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影响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违约惩戒:成交供应商签合同后出现履约问题(如未兑现承诺、未按时交付、非不可抗力拖延交付或不予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列为不良供应商,根据履约问题的严重程度限制参加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3-5年。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中华人****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供应商为自然人,无需提供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相应职称、执业证书及人员2024年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 (5)供应商造价咨询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承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建筑工程类等)(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承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由于未参加现场踏勘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无法按时保质完成服务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2、需采购人配合协调部分应在竞价结束前通过采购人确认,否则视为不需要采购人协调配合工作,采购人有权拒绝其不合理要求。” (7)《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8)《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9月25日15:00至2024年9月29日15: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采购组织方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采购组织方提供的报价情况,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总价报价报价并提交,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3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5、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
报价保证金 | 1、交纳金额:10000元(壹万元); 2、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注意事项:必须****银行账号汇****银行请到会员后台-诚信库管理-基本信息中修改),请勿使用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方式汇款。为保证报价保证金交纳及时有效,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交纳报价保证金,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转款可能有到账延迟情况,报价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4、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公示期结束且项目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于供应商交纳服务费并收到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扫描件(发送至****@139.com)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还; (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报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等信息与交纳保证金时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组织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采购组织方退还保证金失败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电子保函】 | 本项目支持使用电子保函,供应商注意事项: 1、供应商需使用在易交易平台****银行账号支付保费,可通过网银转账/线下汇款至方**代收款账户; 2、以个人名义参与项目竞价的无法使用电子保函功能; 3、报名期间需选定保证金缴纳方式,如需更改请务必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 4、保险人(承保人):**财险,中国人寿财险,安华农险(挑选其中1种); 5、保险费率:保证金金额的0.8%,保险费最低收费为50元; 6、保险有效期:保险期间为投保项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视项目情况可**有效期,整体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月; 7、支持在线下载密文保单,报价截止时间后可下载明文保函; 8、支持线上申请保险费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 9、保险的方式及保险期间:保险期间开始之时为报价截止时间;对于成交的投保人(供应商)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全额缴纳服务费且与被保险人(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的24时;对于未成交的投保人保险期间结束之时为成交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当日24时。 10、退保规则 (1)以下两种情形可申请退保,除此之外均不予退保: ①开标前投保人放弃投保或项目发生中止、暂停的; ②开标前项目发生终止的。 (2)退费路径 保费退回投保人在****银行账户,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3)其他 ①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线上退保,请及时联系保险人进行线下退保,也可拨打保函客服联系电话(****399580)咨询退保事宜。 ②投保人办理退保事宜,满足退保条件的,保险费全额退还。 11、保险责任的范围 在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险责任: (1)投标截止后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 (3)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未在相关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要求的时限内签订合同; (5)非因采购人原因,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但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行为; (6)供应商违反采购文件或者在参加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实质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报价保证金保证内容 |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潜在供应商,采购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潜在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报价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人原因,如潜在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人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报价保证金(采购组织方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报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人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3、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交易中心****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以成交供应商报价为基数,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照以下标准的【8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 | 货物 | 服务 |
500 以下 | 1.20% | 1.50% | 1.50% |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阳光采购****公司 开户行:中国****分行 开户行行号:104****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2、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 公对公账户转账,项目完成后按进度支付服务费用; 2、发票要求:增值税普通/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com/); 2、**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3、易交易(http://www.****.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阳光采购****公司 地址:呼和****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梁天洋 联系电话:176****7799 技术支持:0471-****040
采购单位:**** 地址:****市**市得耳布尔镇 联系人:刘长亮 联系电话:157****7056 E交易客服电话:****280799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竞价公告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竞价公告的异议期: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结束; (2)针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