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发布时间2024-09-26 16:12:04 |
****就“2024****联通****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第二期)项目食堂设备(采购代理编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4年09月19日进行了单一来源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2024****联通****零星固定资产购置(第二期)项目食堂设备
二、单一来源采购需求公示发布时间:于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18日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失败公示。
三、成交候选人如下:****商贸有限公司。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09月29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洞山中路21****公司
联 系 人:陈经理 电话:186****9723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长**路287号万科金域国际写字楼1503室
项目联 系 人:赵林超 手机:185****0731
项目 负 责人:赵林超、张敏、杨伟、王盼、成浩
邮 箱:****@chinaccs.cn。
监督部门:****纪委****纪检组
监督电话:0554-****886(录音电话)
六、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应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应答人或失信名单。
采购人:中国****公司****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