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合宜村公厕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市**区刘家镇合宜村公厕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刘家镇合宜村公厕建设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37****2470 |
工期要求(天): | 3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148258.96 | 项目发包价(元): | 143811.19 |
资金来源: | 上级衔接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9-27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9-29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09-30 10:15: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合同价10%缴纳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 ||
项目所在地: | **区 | ||
选取地点: | ********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市**区刘家镇合宜村 | ||
项目概况: | 规模:**公厕一座 项目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其它事项:一、合同签订: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国家农村公厕建设标准。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隐藏工程须经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村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合格且完善现场验收记录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一律按照可视方量计算验收。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缺陷责任期或者提高质保金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农民工工资保障支付 1.中选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取整到千,不超过5%)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缴纳(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退还。 2.中选人应当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五、付款条件说明 1.工程验收合格,结算审核后,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工程款于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质保期为1年 2.项目具体资金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和调度为准。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有,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无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刘家镇公厕建设合同及图纸.zip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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