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6
****博物馆及汉王府西商业建筑外立面整治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博物馆及汉王府西商业建筑外立面整治改造项目 已由 徐****办公室 以 徐政服投备〔2024〕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彭城南路商业步行街。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地块处于南北历史文脉主轴的土城汉风片区,周边道路交通复杂,人流密集,是文脉轴线区域的活力入口。为了进一步提升该步行街的形象,吸引更多游客和市民,对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改造(面积约4902平方米),打****博物馆,以凸显其历史文脉与现代商业的和谐融合。
2.1.3合同估算价:约16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之日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5.1 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招标人需求说明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1.5.2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
2.1.5.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前期报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改造工程(包含幕墙、结构、涂料等专业)、水电安装、亮化、仿古建筑、拆除、防水、电气、防雷等专业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并交付招标人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上的时间、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并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提供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以委托设计合同为准,时间、面积以合同签订上的时间、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③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名字及担任职务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参与投标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0516-****5971)。
3.6.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只对注册建造师要求)必须****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6.5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6.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
3.6.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 号),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9月26日至2024年10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初步设计文件:2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 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2分 工程业绩:1分 | ||||||
第一阶段评审初步评审、初步设计文件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1 | 初步设计文件( 25分)(暗标) | 1.设计说明书(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 ||||
2.立面改造设计(4分) | 1.立面改造设计是否符合方案立面设计效果。 2.立面改造设计是否综合考虑建筑通风、防火等要求。 3.立面改造设计是否符合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等要求。 | ||||||
3.建筑设计(4分) |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建筑设计是否充分考虑与原建筑相适应进而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建筑设计中仿古部分是否符合传统建筑做法及规制。 | ||||||
4.结构设计(3分) |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 ||||||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等专项设计( 4分) |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 ||||||
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绿色建筑设计(2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
8.经济分析(1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9.设计深度(1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50%-70%; (4)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50%以下; (5)缺少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6)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设计类)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设计文件评审采用暗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暗纹、水印、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全部内容均采用黑色字,字体大小不限。可添加彩色图片,图片自带的文字颜色不作要求。 3、初步设计文件采用U盘单独密封(密封和标记执行“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开标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交易中心(地址:**市新****路5 号[市规划馆南侧])229开标室, 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 | |||||||
第二阶段评审商务技术评审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62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0 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暗标)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以视频形式(MP4格式)展示各个专业BIM模型三维展示动画。满足本项目实施要求,并且满足《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提交成果展示动画(MP4格式,不少于3分钟)。 | ||||||
8.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进行现场答辩,****委员会拟定题目2条,每题0.5分,拟定总分值 1 分。(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30分钟)。 组织形式: 开标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抽取答辩序号,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处理按 0 分计。 | ||||||
第1-7项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5)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6)篇幅扣分)。 (6)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篇幅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第1-6项总篇幅不超过100 页,每超过1 页的,扣0.1 分。 第8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评分标准: (1)陈述及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陈述及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陈述及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未按时参加陈述及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类评标专家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暗纹、水印、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全部内容均采用黑色字,字体大小不限。可添加彩色图片,图片自带的文字颜色不作要求。 (2)BIM 采用暗标编制,采用U 盘单独密封(密封和标记执行“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开标现场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服务中心二楼229室(地址:**市新****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未提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或提供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项不得分。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于2024年11月8日11:00****服务中心(地址:**市新****路5 号[市规划馆南侧])。迟到视为放弃答辩,答辩分作0 分处理。 | |||||||
4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得1分,满分1分; (2)项目管理机构(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配备一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得0.5分,满分1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及社保机构出具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投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上传或上传不齐或模糊不清不予计分。 | |||||
5 | 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 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39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住宅及商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①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重复计取。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他: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地 址: | ****广场西北侧综合楼 |
联系人: | 薛喆 |
电 话: | 0516-****6889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广场SOHO3号楼17层 |
联系人: | 范工 |
电 话: | 0516-****6677 |
2024年 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