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至2026年度选择小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2024至2026年度选择小监理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招标范围:承担招标人委托的2024 至2026年度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下的小监理项目,具体范围为单项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任务单为准。
4.项目地点:****合实验区。
5.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生效之日起2年。
6.拟入围单位数量:3家。
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 符合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区及相关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9.其他说明:参照《****建设厅关于同意****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招标,招标时间不少于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市政工程、房建工程、电力工程类似项目业绩至少各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以上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中标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相应合同价的1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的发票查验截图。
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10月15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投标人与招标人****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网站查询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14日17时00分(**时间),登陆“****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投标文件。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5日9时0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交易系统(http://qh.****.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com//****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合实验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773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中心5楼503室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1-****1292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