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4年09月24日 发布了2024-JL03-W1095高原主副食品采购(干粮类)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转包分包、原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延期交货或出现批量质量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部分或全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取消或解除部分,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商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承担,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将“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9.其他”的第2.4条各项内容更正为:
2.4不合格
2.4.1原料来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4.2违规转包分包的;
2.4.3理化、感官指标超出“2.3明显缺陷”范围;
2.4.4色泽滋味气味明显异常;
2.4.5微生物、重金属等卫生指标超标;
2.4.6真空度不达标;
2.4.7非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2.4.8马口铁罐质量不达标、硫化铁污染内容物;
2.4.9纸箱依据GJB 1109A判定不合格;
2.4.10有外来污染物;
2.4.11午餐肉罐头淀粉含量、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水份含量不达标;
2.4.12其它严重影响食品食用价值的问题。
更正内容: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样品提交要求:样品数量:①20自热食品(通用型):提供餐谱1、3、5各一份;②20型常温集体食品:提供中晚餐第1餐谱主食(玉米饭)3袋和副食(麻辣牛肉、宫保鸡丁)各3袋;③13压缩干粮:1件;④20站斗口粮餐谱1、4、7各1份 特别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标签等采取密封、遮挡等必要措施。如提供虚假样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评审委员会按无效投标处理。评审结束后发现此类情况的,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有权拒签、取消或废止采购合同。 2.提交样品其他要求: (1)样品外购的须标明其真实来源。 (2)采购机构不承担样品评审前的保存风险。 (3)项目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未中标供应商的剩余样品可申请退回,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将作为质量验收的比对标准。,更正为:本公告中出现样品要求内容,该情况为系统原因导致,实际本项目样品要求未进行变更,请各供应商知悉。
一、将“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8.验收说明”的第8条内容更正为:
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违规转包分包、原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延期交货或出现批量质量问题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部分或全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取消或解除部分,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商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承担,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将“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中“★9.其他”的第2.4条各项内容更正为:
2.4不合格
2.4.1原料来源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4.2违规转包分包的;
2.4.3理化、感官指标超出“2.3明显缺陷”范围;
2.4.4色泽滋味气味明显异常;
2.4.5微生物、重金属等卫生指标超标;
2.4.6真空度不达标;
2.4.7非法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2.4.8马口铁罐质量不达标、硫化铁污染内容物;
2.4.9纸箱依据GJB 1109A判定不合格;
2.4.10有外来污染物;
2.4.11午餐肉罐头淀粉含量、脂肪含量、蛋白质含量、水份含量不达标;
2.4.12其它严重影响食品食用价值的问题。
其他内容不变
本公告中出现样品要求内容,该情况为系统原因导致,实际本项目样品要求未进行变更,请各供应商知悉。
2024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