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
项目标题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 | ||
起始日期 | 2024/9/27 9:00:00 | 期满日期 | 2024/10/15 17:00:00 |
所属乡镇 | 不限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00万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 | 200.00万元 | 200.00万元 | 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5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公司 | |||||||||||||
住 址 | **省****经济开发区****中心三楼A区204号 | ||||||||||||||
机构类型 | ****公司(国有控股)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 | |||||||||||||
所在地 | 潮河镇孔家沟村村西(具体**位置详情见附件) | ||||||||||||||
标的明细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吨) | 单价 (元/吨) | 金额(元) | 备注 | ||||||||
1 | 风化砂 | 不规则 | 200000 | 10.00 | ****000.00 | 碎石渣、风化砂(有一定含土量) | |||||||||
合计 | ****000.00 | ||||||||||||||
该项目标的明细为**金丰土地房地产****公司出具,具体详情见鲁金丰咨报字【2024】第221号评估报告。 | |||||||||||||||
标的简介 | 该项目资产位于潮河镇孔家沟村村西,共计处置200000吨,单价10.00元/吨。 | ||||||||||||||
重大事项披露 | 1、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在 2 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3 日内交齐全部交易价款及其他费用,逾期未签订合同或交齐全部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该项目资产有一定含土量。 3、该项目资产应严格按照采矿权范围处置(附件)。 | ||||||||||||||
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公司所属风化砂处置项目,以不低于评估价80.00万元的价格挂牌转让。 |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金丰土地房地产****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9月12日 | ||||||||||||||
评估结果 | 200.00万元 | ||||||||||||||
备案单位 | 五****公司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资产应严格按照评估报告数量处置,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均与转让方无关,由受让方承担。 2、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设施、水电等须报告转让方书面同意后更**更换,更**更换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该资产后,在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各类纠纷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保证施工及资产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环保要求及施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运输车辆须具有运输资质等),转让价格包含装车费用,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运输等各项费用及相关后果和法律责任。 5、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受让方须承诺,入矿装卸机械不得带有破碎装备。 6、该项目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受让方按照政策执行。 7、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须在50日内将资产运输完毕,开工日期以转让方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如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清运的,转让方无偿收回剩余废石并终止合同,如遇政策原因停产,期限顺延。 8、该项目成功受让后,应与转让方签订废石处置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受让方应在缴纳全部交易价款后,缴纳给转让方运输、安全保证金50万元,逾期未完成运输及退场或产生安全事故的,运输、安全保证金不予退还。 9、该项目成功受让后,需按照成交价格的30%向转让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废石运输完毕后,经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现场情况符合退还标准后无息退还。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交易标的物进行过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挂牌项目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交易标的物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转让方不承担本项目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拒不受让或转让该项目,否则视为违约,并扣除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具备受让条件。 2、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以公户缴纳为准,不接受个人缴纳。 3、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购买方的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保证金回单(购买方公户),购买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大于挂牌价值)。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银行流水、股票账户余额等,金额需高于挂牌价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6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须于10月15日17时前缴纳至五****服务中心指定账户。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定时报价期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连续报价周期 | 90秒 | ||||||||||||||
转让底价 | 200.00万元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五****服务中心 | |||||||||||||
联系人 | 杜女士 |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633-****969 | 0633-****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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