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医**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银医**信息化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01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育路255弄4号3楼B29
成交金额:捌拾陆万元零角零分(860000.00元)
02包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天智路5****科技园2号楼8楼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元零角零分(3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01包
服务类 |
名称:软件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
02包
服务类 |
名称:机房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叶寿山、杨洁、申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政府采购网、**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01包68.26分,02包 89.00分。
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大道236****集团大厦,联系电话:0551-****0155。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246号
联系方式:0551-****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0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光
电 话:0551-****022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