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27
**市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中心海告字〔2024〕12号
根据**浅滩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总体安排,****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区块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海编号: | ****区块 | 宗海面积: | 4.2410公顷(63.615亩) | 宗海坐落: | **浅滩二期围区内,雁波北路与瓯兴路交叉口东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 | 建筑密度(%): | ≤50% |
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60米,局部可突破至80米 | 土地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
起始价: | 8180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1636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竞买保证金824万元,剩余部分为海域使用权出让成本竞买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用海类型: | 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用海方式: | 建设填海造地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3日15时30分 | ||
备注: | 1. 本次挂牌出让宗海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政府相关部门缴纳的各项税费,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经规划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出让价款和地下非人防车库(位)及为其服务的专用疏散空间(含地下室通道、坡道)等的出让价款另行收取。 |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二)竞买人竞得宗海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宗海进行开发建设,新公司须为竞买****公司。
(三)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0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宗海进行开发。
三、本次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到****(**市鹿**会展路1268****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书。经审核,竞买申请人须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心A幢3楼服务区交易窗口(**市鹿**会展路1268号)
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0577-****6867 章先生
宗海联系人: 0577-****8508 陈女士
八、本次海域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进行。宗海挂牌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5时30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申请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330********059777777
(2)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715********6666999
****规划局
****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