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26 9:50: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6218
传真:029-****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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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省政府前大楼10层
邮编:71000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1 | ****公司第一采气厂**区域2024年产能建设项目 | ******区;******区;******县;******区;******县 | **** | **油田****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区、**区、**县以及**市**区、**县。拟新改扩建气井260口,天然气井场77座,站场12座及13#****处理站1座。同时建设西气东输**压气站外输联络线1.43公里、集气支线52.5公里、单井采气管线368.69公里、注醇管线158.93公里和注水管线4.3公里,供配电系统、自控通信系统、井场道路等配套设施,依托现有净化厂、集气站的天然气处理设施。项目总投资81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95.07万元,占比8.70%。 | |
2 | **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市;******区;******县;******县 | ****集团****公司气田公司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县,**市**区、**县、**市。我厅于2023年5月以陕环评批复〔2023〕22号文对《**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本次重大变动工程为周湾2#、3#集气站规模由100万方/天减为70万方/天,周湾1#集气站位置变化,延873采出水处理回注站位置变化,新增新庄湾阀室1座,采、集气管线走向长度变化,新增1条输水管线24.3公里等,致使新增15处环境敏感点(长城遗址穿越),****办公厅《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上述变更内容属于重大变动,原环评批复后重大变动工程均未进行建设。该产能建设工程总投资为80.5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908.4万元,占总投资0.86%。 | 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区北重大变动环评报告.docx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