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养老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政局养老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7日 09时3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领取采购文件方式:**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河汇街284号
联系方式: 183****7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心)
地 址: **市**区**路7号
联系方式: 0418-****8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月
电 话: 0418-****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