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局关于 **** ****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光发财〔2018〕559 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2024-2025学年度教辅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
实 施 购 买 后 公 开 的 信 息 | 符合条件供应商共3家,情况如下: 1.****报价12000元; 2.**市****公司报价12300元; 3.**市新亚星****公司报价12900元。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最终确定****为我校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 |
项目成交金额:12000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 1.服务内容:按学校的实际需求,为学校提供教辅劳务派遣服务 2.服务承诺: (1****学校的需求,派遣符合采购方用工需求的人员,具备服务岗位所需资质,并保证实施派遣前已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 (2)****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学校的教育辅助岗位有序正常运行,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3)每月开展员工薪资核算,经学校审批后按时发放; (4)每月按要求为劳务派遣人员足额购买社保、公积金和商业保险; (5)项目执行期间的各类劳务纠纷处理服务,包括工伤、意外、补偿等相关规定; (6)为学校提供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明细表,并按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资料。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市**区**街道碧园路4号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55-****4995 公告日期:2024年8月31日 |
备注: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 3 个自然日内,采购部门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的疑问或异议, ****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