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人民政府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关于****玻璃深加工搬迁项目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保护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4-09-24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发布时间:2024-9-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3856
传 真:024-****3769
通讯地址:****政府路69号
邮 编:117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玻璃深加工搬迁项目 | **市**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 | **** | **绿****公司 | 项目位于**省**市**满族自治县高官镇偏岭村。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1%。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原有项目位于****公司厂区内,于2018年取得****环境保护局批复文件(本环建字〔2018〕15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建设面积为15680m2生产车间和一座建设面积为31428m2玻璃深加工车间。其中生产车间,**环保铝镜生产线2条,太阳能光热镜生产线1条;玻璃深加工车间,**夹胶玻璃生产线2条、磨边玻璃生产线4条、钢化玻璃生产线2条。所有生产线均采用自动一体化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环保铝镜985.5万m2、太阳能光热镜730万m2、夹胶玻璃109.5万m2、磨边玻璃876万m2、钢化玻璃128万m2。 | 施工期间采取厂区四周设置隔板围挡、安装洒水装置,施工时进行洒水抑尘;在施工厂区内设置沉淀池,建筑废水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合理安排建设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就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淋漆、烘干、危险废物贮存库、夹胶玻璃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吸附+脱附+催化焚烧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镀银、镀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碱喷淋”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和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B.1中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周界外硫酸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简单处理后,通过****处理厂,本项目****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后投产。处理后厂区总排口废水排放浓度满足《**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环保铝镜玻璃、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废水经过沉淀后,排入去离子系统;磨边玻璃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去离子系统;太阳能光热镜废水,经过格栅、调节池、絮凝、沉淀处理后,排入去离子系统。经去离子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去离子系统产生的浓盐水回用于磨边玻璃和钢化玻璃打磨工序。所有设施均位于160****处理站内。去离子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要求,生产废水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做基础减振处理,经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在一座400平方米的一般固废贮存区内,其中废滚刷、絮凝沉淀污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靶材、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废PVB膜、废玻璃、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污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漆桶暂存在一座30平方米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生产车间(含淋漆间、镀层间)、危废库、化学品库、油漆库存间、污水处理站做重点防渗区(2mm厚的**度聚乙烯膜、300g/m2土工织物膨润土垫,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玻璃深加工生产车间和沉淀池底做一般防渗区(铺设1m厚黏土层,再用耐腐蚀混凝土15cm浇筑,K≤10-7cm/s);办公室、厂区硬化防渗,采取混凝土地面做简单防渗。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油漆、氨水、硫酸、硝酸银、硫酸铜、天然气、废催化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厂区内严禁烟火,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