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校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
成交金额:叁佰贰拾万元整(****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校购买校车接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区单王乡、丁集镇、**镇、韩摆渡镇、罗集乡、**乡、狮子岗乡、石板冲乡、顺河镇、苏埠镇、西**乡、分路口镇、**镇等 13个乡镇的 38 ****学校采购校车接送服务。 服务要求: 1、****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成交单位必须定期对司机进行安全和业务培训及考核。 3、每辆校车的保险要齐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车辆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险等),不得漏保,少保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65 日历天。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五、评审专家名单:蔡建国、程梅、刘礼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3.2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0.5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省******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64-****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 150 米
联系方式:0564-****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恒生阳光城 68栋A座12楼1206-1207室
联系方式:0564-****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564-****9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